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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6月14日报道,河南,一男子和未成年女生订了婚,男方付了彩礼礼品

“万万没想到!”6月14日报道,河南,一男子和未成年女生订了婚,男方付了彩礼礼品等20多万,订婚后,女生就去了男子家的工厂上班,还和男子同居在了一起,可不久又分手了,婚约也作废了,男子起诉女生返还彩礼,女生却反告男子强奸!
 
经人介绍,一名男子与未满18周岁的女孩确立了婚约,男方家庭按习俗支付了十九万八千元彩礼及礼品款,订婚后第二天,女孩便住进男方家,还到对方经营的工厂上班,这本该是一桩日渐顺遂的好事,可没多久女孩就回了娘家,再也不肯继续这段婚约。
 
男方追讨彩礼未果,将对方告上法庭,令人意外的是,女方随即报案,指控男方犯有强奸罪,经过警方调查,认定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原本只是民事纠纷,由于这起重罪指控的加入,双方矛盾迅速升级。
 
之后审理后认定,这名女孩订婚时尚未成年,其父母代为操办订婚并收受大额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婚约自始无效,基于婚约给付的彩礼失去了合法依据,应予返还。
 
对于女方主张的已经同居、不应全额退还彩礼,法院并未采信,法庭认为,短暂同居生活与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存在根本区别。
 
法律意义上的同居需要满足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经济混同、形成实质家庭生活等核心要件,本案中女孩仅在上班期间同房间居住,不符合法定同居的认定标准。
 
并且在责任划分上,法院认定女孩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为未成年人操办订婚并收受高额彩礼,存在主要过错,男方明知对方未成年仍订立婚约,后续行为引发女孩不满,也存在次要过错,女方控诉的强奸罪因警方未予立案,缺乏有效证据,不能作为拒绝返还彩礼的理由。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女方返还百分之七十的彩礼,即十三万八千六百元,整个案件的调解也未果而终,双方在这桩纷纷扰扰的婚约纠纷中各有折损,一场由当地旧俗引发的订婚风波,最终在法律的框架下落下了帷幕。

来源:第1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