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一年(1942 年)秋,在湘西(今湖南湘西一带)编写的注音符号(手写 / 油印)教材。注音符号(原称注音字母)是民国时期的法定拼音方案,1918 年公布,1930 年正式更名,核心目的是统一国语、扫除文盲。它以汉字笔画为基础,兼具表音与表意特征,在 1958 年《汉语拼音方案》推行前,一直是国语教学的核心工具,于1958年在我国大陆地区被汉语拼音所代替。




民国三十一年(1942 年)秋,在湘西(今湖南湘西一带)编写的注音符号(手写 / 油印)教材。注音符号(原称注音字母)是民国时期的法定拼音方案,1918 年公布,1930 年正式更名,核心目的是统一国语、扫除文盲。它以汉字笔画为基础,兼具表音与表意特征,在 1958 年《汉语拼音方案》推行前,一直是国语教学的核心工具,于1958年在我国大陆地区被汉语拼音所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