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已婚男子每次去找婚外的女子亲热,发生了关系之后男子必定一掷千金,不是金项链,就是送手机,有的时候直接转钱28万、12万不等。自从二人偷情以来,男子已经赠送了50多万的财物,后来男子离婚了,婚外的这个女子也玩腻了,男子想要分手并且要求女子还钱。小女人直接拒绝,表示1分钱不还。男子整理好账单把女人给告了,看来这个男的就想要白嫖啊!法院判了
这桩发生在乌鲁木齐的荒唐官司,大伙一刷出来,心里估计都在感叹这男的算盘珠子打得太响了。
在很多人的传统认知里,大伙总觉得男女之间谈恋爱或者是见不得光的地下情,只要散伙了就能把账本翻出来一条条清算,把送出去的真金白银成串要回来。
事实上完全是两码事,这起案子用硬生生的法理给全网那些动歪心思的男人们上了一堂极其清醒的利益清算课。
说起来这桩荒唐事的起因特别老套,当事人老张跟家里的原配妻子结婚多年,平常各上各的班,挣各的钱,由于两口子婚后压根没签过任何特殊的财产分割协议,家里的银行存款和两人的工资进账,按规矩全算作夫妻两口子风雨同舟的共同财产。
可这老张过惯了平淡安稳的日子,心里开始耐不住寂寞,在一次外出的社交应酬里,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姑娘小吴。
两人刚一照面就聊得火热,老张为了能把小姑娘追到手,藏了个坏心眼,成心隐瞒了自己早就成家立业的事实,大言不惭地对外宣称自个儿还单身呢。没过多久,两人就火速发展成了如胶似漆的地下恋人。
这老张为了在小姑娘面前充大款、表心意,出手那叫一个阔绰,平日里只要小吴张嘴要东西,他基本上有求必应。
交往的那段日子里,老张隔三差五就通过微信、银行卡给小吴转账,大大小小的流水账单攒在一块,光是现金转账就高达二十七万六千多元。
光给现金还不够,每逢个大节小节或者两人的亲热纪念日,他还要专门跑到商场大肆采购。
什么最新款的智能手机、一整套成串的黄金首饰,全被他当成了讨好温存的物件送了出去。
加上平日里两个人一块吃大餐、出门旅游、买高档衣物箱包的流水,所有的开销全由老张一个人大包大揽。
这老张在外面一掷千金哄着小情人的时候,家里的原配妻子被瞒得死死的,他花出去的这五十多万巨款,全是从他日常工作的工资收入里抽出来的。
大伙得明白,这笔进账在法律上本该属于夫妻两口子共同共有,他挥霍的每一分钱,里边都有原配妻子的一半功劳。
他在外面挥金如土寻求刺激的时候,全然不顾家里相濡一沫的伴侣,把本该属于家庭的共同资产当成了自己的私人小金库。
新鲜劲儿一过,两人的日子也开始磕磕绊绊,由于年龄和生活观念的分歧太大,两人成天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吵得不可开交。
几番面红耳赤的拉扯过后,小姑娘也玩腻了,两人彻底闹掰,正式断了往来,分开之后的老张瞅着空荡荡的口袋,心态立马崩了。
他钻进屋里把转账凭证、购物小票统统翻出来一合计,粗略算下来居然花掉了五十多万,他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觉得自己人没留住,还白白损失了一大笔巨款。
为了不当这个冤大头,老张一纸诉状把前女友小吴告上了当地法庭,理直气壮地要求对方把五十万财物全额退回来。
到了法庭上,小吴也是毫不退让,辩解说当年是老张隐瞒已婚自愿跟她谈恋爱的,那些金项链和转账全是男方为了图高兴主动送的赠与,凭什么分手了还要往回要。
法院把两人的账目流水一条条捋清楚之后,直接作出一审判决,毫不客气地驳回了老张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给出的法理依据非常硬扎,老张送出去的二十多万现金和那些高档礼物,全是他婚内的工资收入。既然两口子没约过财产各归各,那这笔巨款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
老张瞒着家里人把大额共同财产送给婚外的第三者,这种行为在实质上已经侵害了原配妻子的合法财产权益。
依照规矩,这份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确实可以撤销,可关键问题在于,能站在法庭上把这笔钱要回来的人,只能是利益受损的财产共有人,也就是老张的妻子。
老张作为背叛婚姻、私自转移财产的过错方,在法律层面上根本不具备单独起诉索要财物的主体资格。他既没权利替妻子作主,更没资格管小吴要钱。
从一个社会观察者的角度来看,这场狗血官司直接撕开了某些人精明算计的利益本质。
有些人在家庭生活里自私自利,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在外面偷吃寻欢,对夫妻共同财产“不打招呼就偷摸抓取”,拿着家里的血汗钱去外面给自己卷面子、拼快活。
可一旦这场野路子游戏玩砸了,这帮人立刻就开始展现出丑陋的嘴脸,“出了事大厂拍拍屁股甩锅,让无辜用户去自证清白”,转过头来要把所有偷情翻车的风险成本和官司代价,统统外包给毫无防备的普通人去背锅。
在这场利益局里,老张既想瞒着老婆白嫖外面的年轻姑娘,又想在散伙时毫发损地把钱全抠回来,天底下的便宜怎么可能都让他一个人占全了?
法律的公平秤从来不是给这种既想要特权又不想担风险的投机者准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