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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扯淡!”贵州遵义,一男子在小区当保安,他利用便利,3次猥亵10岁女童,女童回

“真扯淡!”贵州遵义,一男子在小区当保安,他利用便利,3次猥亵10岁女童,女童回家告诉父母,父母火冒三丈,立马报警,可警方说男子的情节不严重,不构成犯罪,只拘留几天就放了,女童父母傻了眼,但苍天饶过谁?检方经审查,以猥亵儿童罪对男子提起公诉,结果悲剧了。

2025年4月到5月这段时间,朱某某利用自己当保安的便利,先后三次对一个叫小花的女童实施了猥亵。小花当时只有10周岁,就住在朱某某上班的这个小区里。

一个本该保护居民安全的保安,却把黑手伸向了年幼的孩子,而且不止一次,是整整三次。小花回到家后把遭遇告诉了父母,父母听完火冒三丈,立马就报了警。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小花父母彻底傻了眼。警方接到报案后,认为这个保安的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所以没有刑事立案,只是对朱某某作出了一般的行政处罚。说白了就是关几天就放了。

小花父母怎么也想不通,一个成年男人三次猥亵自己10岁的女儿,警方居然说“不严重”?这口气谁能咽得下去。

事情本来可能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但检察院在开展涉性侵未成年人行政处罚案件的专项监督中,发现了这起案件的线索。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朱某某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不能简单用行政处罚就了事。于是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且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

最终,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朱某某提起了公诉。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警方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到法院判刑两年半,这个转变说明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态度是明确的。

这起案件还暴露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小区在保安人员的入职查询、备案审查、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缺失。

也就是说,这个保安朱某某是怎么被招进来的、有没有犯罪前科、日常行为有没有人监管,这些环节全都出了问题。

针对这些漏洞,检察机关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公安机关健全小区安保人员的入职查询和备案审查机制,强化保安行业的全流程监管。

同时,检察院还联合妇联、公安、教育等部门,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预防性侵害的专题法治宣讲。

回过头来看这个案子,小花父母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一个10岁的孩子被同一个小区的保安三次猥亵,做父母的怎么可能不心痛、不愤怒?他们第一时间报警,是相信法律能给孩子一个公道。

可警方的处理结果却是“不构成犯罪、拘留几天就放人”,这换作任何一个家长都接受不了。好在检察院及时介入了。

检察机关通过专项监督发现了这个案子的问题,坚持认为朱某某的行为不是“情节显著轻微”而是已经构成犯罪,最终让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

猥亵儿童依照刑法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时,要综合考量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准确区分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不能以罚代刑。

一个10岁的女孩,在自己住的小区里被保安三次猥亵,这件事本身就够恶劣了。而警方最初“情节显著轻微”的认定,更是对受害者家庭的二次伤害。好在检察机关依法履行了监督职责,让这起案件最终走上了正轨。

这起案子也给所有小区物业提了个醒:招保安不能随随便便,入职审查、日常监管必须到位,否则就是在给坏人创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