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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太轻了!湖北襄阳,3名钓鱼人在汉江钓鱼的时候,挂泥鳅钓,结果被渔政工作人员逮

惩罚太轻了!湖北襄阳,3名钓鱼人在汉江钓鱼的时候,挂泥鳅钓,结果被渔政工作人员逮了个正着,罚他们买了10000尾鱼苗放流。

三根竿子刚下水,人还在琢磨口不口,执法人员就到了,结果呢,不是掏罚款,而是自费买了1万尾鱼苗投进汉江。

6月12日,这事被当地通报后在钓鱼圈炸开锅,留言区一边喊轻了,一边说有教育味,到底该怎么罚才算有力度?

地点在汉江樊城段,属于日常巡查时段,三名男子结伴垂钓,没用蚯蚓,用的是提前备好的活泥鳅挂钩。

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违规渔具,鱼竿、剩余泥鳅饵料及已钓之鱼均被留存取证。三位当事人未作狡辩,坦承为提高上鱼效率而为之,心存侥幸,以为未必每次都会被巡逻人员撞见。

许多人心中存疑,同样作为活饵,蚯蚓可行,泥鳅却遭禁,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缘由?区别就在这。

蚯蚓是陆生生物,掉水里活不了多久,不会在水体里扩散繁衍,也不容易打乱原有生态,休闲钓用它合规。

泥鳅是水生的,活性足,天生对翘嘴、鳜鱼这类掠食鱼有强吸引力,挂几条就能把一片水的肉食鱼聚起来。

若仍以泥鳅打窝,短时间内可将该区域目标鱼成批钓走,此行为已超出休闲垂钓范畴。诸多地方将其列为破坏性垂钓,与电毒炸等同,予以坚决抵制。

尤为关键之处在于,汉江襄阳段为重点水生生物保护区。掠食鱼于该区域对维系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倘若此类种群数量急剧减少,整个水域生态极有可能陷入失衡之境。

那这次怎么处置?没有直接开罚单,执法部门采取了生态代偿的做法,让他们掏钱修复水域。

三人依要求购置一万尾鱼苗,涵盖四大家鱼、赤眼鳟及本地鲫鱼。放流全程受监管,且留有记录。此次以该方式处理泥鳅垂钓案,乃当地首次之举。

听着像讲理,也有人不服,觉得力度不够,网上还有吐槽,说1万尾如果是小规格,花不了几个钱,5厘米的鲢鳙、鲤鱼苗也就三五百,这点成本扛不起震慑。

罚轻了吗?问题在于,这种处置是有边界的,并不是谁都能用“买鱼苗”换罚款。

据执法部门后续说明,生态代偿仅适用于首次违规、渔获量微且未造成明显破坏的情况。此三人乃初犯,且态度配合,因此获从轻处理。

如果再来一次,用泥鳅继续钓,就没得选了,会按渔业法走程序,数千元罚款不稀奇,渔具也可能被没收。

要是碰上禁渔期,或者踩到了核心种质保护区,后果更重,尺度不是随意松动。

有人问,这么一放,会不会成了“先违规,后放流”的常规出口?今天用完泥鳅,明天再买点鱼苗不就完了?

担心不是没道理,执法的弹性一旦没有明确边线,容易被人钻空子,这次的边线已经说清楚,关键看后续是不是按这条执行。

说到底,用泥鳅错在哪,已经讲明白了,不是卡钓友,而是防止短时间内把一个点的鱼打趴,特别是肉食鱼,水体没它们镇着,后面小鱼泛滥,水质也跟着遭殃。

再说回执法选择,罚钱最直接,教育最长远,怎么把两者结合,是每个地方都在摸索的题。

这次把破坏者拉成修复者,能不能真把水域补回一点?1万尾鱼苗的规格、成活率、投放时节,都影响效果,放了不等于养好了。

公众关心成本,也关心公平,有人提议明码标价,按生态损失核算投放量,别让“买苗”流于形式,这份焦虑不是添堵,而是希望规则更清楚。

对钓友来说,最现实的建议是分清边界,泥鳅挂钩不行,泥鳅打窝更不行,野钓用蚯蚓、商品饵,少惹事,遇到禁渔期就收竿。

还有一点别忽视,汉江沿线常年巡查,抱侥幸的概率不会高,真被碰上,省不了事。

6月12日这起处置扔在台面上,既是一次提醒,也是一面镜子,大家盯着看后续有没有第二次、第三次的“放流代罚”。

河岸边,成袋的鱼苗滑入水里,水面一阵翻涌,三个人在旁边看着,神色有点尴尬,也有点认真。

信息来源: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政府官网,第一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