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曾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49年10月1日起,没有对台湾行使有效管治权,至今70余年,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省就丧失了主权。
有些话听起来像在“翻历史账本”,但账本翻着翻着,容易翻成“自带滤镜的剧情片”。尤其涉及台湾问题时,某些叙事总喜欢把“有没有直接管理”当成“有没有主权”的唯一标准,这种逻辑听着顺,实际上容易跑偏。
时间拨回二战结束阶段,国际社会通过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明确确认台湾归还中国,这是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那时候的关键词不是“谁现在管得细”,而是“归属已经写清楚”。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就已经在台北举行了受降仪式,正式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从那天起,台湾就已经从日本的殖民地回到了中国的版图里,全世界当时没有任何国家提出异议。
换句话说,“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这件事,早在1945年就已经落地完成,不是1949年之后才有的新命题。
1949年发生的事情,本质上是中国内部的政权更替。中华民国政府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取代,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主权当然随着政权的合法更替,完整地由新中国政府继承下来。这在国际法上是最基本的常识——政权更迭不改变国家的主权边界,更不会让某块领土自动“脱籍”。
赖清德的逻辑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故意把“暂时没有直接行政管辖”和“丧失主权”画上等号。要是这个逻辑能成立,那历史上很多事情都得乱套。
举个再通俗不过的例子:你家有套老房子,因为家里变故,房子暂时由远房亲戚住着,一住就是几十年。难道住得久了,房子的产权就自动变成亲戚的了?天底下没有这个道理。产权是谁的,看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谁现在住在里面。
台湾问题也是同理,主权归属早就由历史和国际法文件写得明明白白,不会因为两岸暂时的分治状态发生任何改变。
更何况,国际社会早就给这件事盖了章。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把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所有机构里赶了出去。联合国秘书处的法律意见写得很直白:台湾就是中国的一个省,没有任何独立地位。
到今天,全世界180多个国家和中国建交,前提都是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是某一个国家的说法,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是战后国际秩序的既定内容。
有人可能会拿“台湾地位未定论”来说事,但这套说法本身就是后来被炮制出来的歪理。当年《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白纸黑字写着台湾归还中国,日本投降书里也明确承诺履行波茨坦公告的条款。
战后几十年没人质疑这件事,等到后来冷战格局变化,才有人出于地缘政治目的,开始故意模糊台湾的地位,给“台独”势力递梯子。说白了,这不是法律问题,是政治操弄。
赖清德这套“没管治就没主权”的说辞,说到底就是偷换概念。他故意跳过1945年台湾光复的历史事实,跳过国际法上政权继承的基本规则,只截取1949年之后的一段历史,掐头去尾讲成一个“两岸互不隶属”的故事。
账本只翻对自己有利的那几页,剩下的全当不存在,这不是讲历史,是讲脱口秀。
台湾问题的本质从来都不是“主权归谁”的争议,而是中国内战遗留的分治状态,加上外部势力干涉造成的暂时局面。分治不等于分裂,暂时没直接管辖更不等于丧失主权。
这个道理放在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成立,放到中国身上也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