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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葬俗与新时代的冲突:初心本意要赓续,形式规制要鼎新】福建寿宁街道抬棺行走,事

【旧葬俗与新时代的冲突:初心本意要赓续,形式规制要鼎新】福建寿宁街道抬棺行走,事主和参与党员公职人员被处分一事,头条评论极化,本人认为都有合理之处,但倾向支持当地官方做法,同时主张应更柔性一些,不宜“一刀切”“下陡坎”。

在千奇百怪民俗中,送葬是重视度和仪式感最强项目。本人见过许多农村送葬场面。先由道师卜算吉时,通常是凌晨时分,先将棺材由堂屋捧抬至大门外院坝,将两根长木杠用篾条捆扎在棺材两旁,再用活扣和四根短木杠分置两端。墓地远近不定,近者在屋后几丈,远的十几里地,一般不会超出人力所及。八名壮汉抬棺,前后各四。送葬队伍,走在最前面的丢买路钱,后面依次是放鞭炮,敲锣鼓,举经幡,抱遗像,抬棺椁,戴孝帕孝子列队,举花圈亲朋列队,最后是熟人乡邻,少的几十多者百余人,一路鞭炮阵阵,锣鼓齐鸣,浩浩荡荡,逶迤而行。逢土坎缓坡,前面得有若干人持粗麻绳用力牵拉才能上得去。这样的形式非常壮观,既能营造生离死别入土为安的庄重悲伤氛围,又是乡间实际需要,坟地在荒野地边车辆不能抵达,不如此逝者便没法入土。除过实际需要,也有彰显孝家门户、撑足脸面的用意。

如果把这套仪式搬到城镇,既不合适也不能允许。理由:

1.与城市环境气氛冲突。城市追求科学文明,整洁降噪。送葬队伍堵塞交通人流,鞭炮锣鼓喧嚣,纸钱炮屑污染,视觉听觉都与城市气氛格格不入。

2.突破个人边界。现代市民讲究个人边界,个人情绪不能强加给无关之人。老人去世,子女亲属悲痛万分,情感宣泄是自然的,也需要一定祭奠形式,恸哭挽歌做道场,还有上面的送葬场面,都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些活动应在自己和可接受的亲朋熟人圈内进行,尽量减少对陌生人的影响。对丧事家人来说是生离死别的悲痛,对陌生人来说或许只有一丝共情,事实上并不会有悲伤的情绪共鸣,对社会公众来说更是生老病死寻常之事,人们不愿意因某一家办丧事而受到太大生活扰动。这就是现代人的边界感,每个人都应自觉维护,不要轻易突破,否则会被反感甚至遭到抵制。如今农村,散居农户大多搬迁集中安置形成集镇,还有一害就是频繁“炮仗”。红白喜事,过生乔迁,大凡小事,烟花炮仗尽情燃放,乌烟瘴气,震耳欲聋,隔时不隔天,无视他人感受,不胜其扰,也许是人们太有钱了。

如果是公众人物,如英烈,名人,重要领导人去世,由政府举行公祭则另当别论。我们都看过报道,殡仪车驶过大街,万人空巷,天人共悲,无人异议。那是因为逝者生的价值或是死的壮烈,给公众带来了正向价值,调动了众人情感,触动情绪油然输出,这与普通人去世强加给无关者的情绪扰动是两回事。

3.这起事件还有一个看点,就是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街道抬棺行走。党员干部身份具有官方属性,其行为一定程度上代表官方立场态度,对上级精神公干时有贯彻落实之责,日常私域也有示范标杆义务,参与街道抬棺送葬,是与县上移风易俗文件精神相违背的。

风俗是一方居民在千百年生活中沉淀形成的,移风易俗注定是一个漫长过程,强行“下硬茬”往往难以奏效。

一种风俗,总是特定时代特定地域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折射。随着物质精神文明的发展,旧风俗会变为遗迹在历史长河中渐渐沉没,那时反而需要去抢救保存,而新风俗也一定会在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中无声无息生长出来。今后城乡居民去世,孝家应该做到既表达哀思又与环境时代相契合,除过现有提倡范式外,还能有哪些适宜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