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知名学者质问说:是谁把恐怖犯罪定义为电诈的?在实名制条件下是谁让他们拥有无数的中国通信电话号码的?是谁为他们提供这么多网络平台的?是谁给这些园区无限度供电的?
电诈不是被“定义”出来的犯罪,而是被“识别”出来的系统性漏洞。这位学者的质问,其实是在追问一个更深层的问题:为什么在实名制、平台监管、基础设施管控都已相对完备的背景下,电诈依然能以如此规模存在?
实名制本身是有效的身份管理工具,但它依赖实人实证的动态核验机制——当身份信息被非法获取、转售或冒用,就会出现“名实不符”的漏洞。2022年底出台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将电话卡、银行卡的“二次实名认证”写入法律,并建立了涉诈异常账户的快速处置机制,正是为了从制度层面填补这种漏洞。
而网络平台的分发机制,近年来也经历了多轮合规要求更新。从“清朗”行动到应用程序备案制度,监管层正在逐步加强对平台主体责任的约束。涉诈App的发现与下架速度,在技术协作机制下已从过去的天级缩短至小时级。但涉诈应用仍然存在,这暴露出在应用分发环节,仍需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畅通举报和快速处置的协作链条。
至于电力供应问题,一般由当地电力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基本民生和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一个园区如果从事非法活动,关键在于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备有效的发现机制和联动处置能力。如果发现了,却因管辖权、证据标准或协调机制不畅而无法及时处置,那么问题的重点就不在于供电本身,而在于发现后的处置链条是否畅通。这需要细化举报奖励、简化执法流程、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等配套措施来完善。
这些问题背后,反映的是一套体系性问题——它涉及实名制与实际使用之间的认证断层、平台责任与有效监管之间的执行差距、以及行政管辖与快速行动之间的协调障碍。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但制度能否真正穿透到最末端,才是决定“为什么存在”的关键变量。
要回答“为什么”,并不是要找到一个“谁允许了它”的罪魁祸首,而是要识别出那些需要进一步加固的环节。实名制需要更强有力的动态核验,平台监管需要更实时的监测和响应,电力供应需要更畅通的联动处置信息共享。这套体系的完善需要时间,但它的方向是确定的:让每一个环节都变得可追踪、可问责、可阻断,让系统性的漏洞在系统性的治理中逐步收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