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网民向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小区物业服务不达标 实行两级分化
我是名X花园悦X苑小区业主,小区分商品房与回迁房,但确实行两种收费标准,所有物业服务完全共用、无任何差异,同小区同服务却不同价,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现投诉物业:1统一物业费标准2按服务等级降价3退还多收的差价。
发生时间:
2026-05-26
2026-06-18 19:00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回复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经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1日现场到您所反映的昆明市西山区兴X路6X8号名X花园悦X苑物业中心进行核查。依据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经核实,被诉方提供了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X悦花园悦X苑”项目住宅物业服务费备案及名X花园悦X苑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已对收费价格进行公示,其所收取的物业费未高于备案中的收费标准。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5日14时43分、6月10日15时18分电话告知您,您均未接听。鉴于您反映的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并已处置,该事项了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十六条,如您仍有异议,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