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司法部门怎么看——遇见小面和上海尚士华律所合作搞“风险代理分成”——律所线下取证,批量起诉与其店名近似的面馆,最后两家分成和解金?!(豆包解释)
司法部门作为国家执法权威,能否对这起事件回应大众关切呢?!
“遇见小面”和上海尚士华律所的合作算不算恶意诉讼?!算不算扰乱市场秩序?!算不算危害社会、寻衅滋事?!应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商标法》是不是也应该修改了——有些恶意抢注的商标,如果几年不使用,是不是就应该作废了?!
法 院为啥能给“遇见小面”和上海尚士华律所立案,在某种程度上是否助长了“恶意诉讼”?!全国法 院目前是否有相关信息系统监控此类“恶意诉讼” ?!法 院在保障小微企业经营上是否有相应“保障机制”,来杜绝大企业的“恶意诉讼”?!
凡此种种疑问,希望权威部门给大众普法——老百姓针对“遇见小面”扼杀底层人的生路已经出离愤怒了!
大家说呢?
面馆纠纷 重庆小面纠纷 面店名纠纷 面馆店名纠纷 面馆招牌纠纷 渝见小面商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