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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人,34.9万人——两串数字背后的未成年人司法之变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

24人,34.9万人——两串数字背后的未成年人司法之变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一组数据引发广泛关注: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4.9万人;2025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

一严一宽之间,折射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理念的深刻演进。

“低龄不是免罪金牌”

2021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有条件地下调至12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一程序设计极为审慎——追究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需同时满足罪名、后果、情节三个实体条件,再经最高检核准追诉这一程序门槛。核准追诉是法律赋予最高检的一项特殊职权,意味着案件只有经最高检核准,才能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2025年,24名低龄未成年人因此被依法追诉。最高检向社会持续释放明确信号:“低龄不是免罪金牌” 。

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案例是2024年河北邯郸“13岁少年杀人埋尸案”——被告人因琐事伙同他人杀害同学并埋尸,手段极其残忍。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主犯无期徒刑。这是我国首例对12周岁至14周岁未成年人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

严惩之外,更有挽救

然而,严惩并非唯一答案。

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依法从宽处理。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14.4万人,95%以上的未成年人没有再犯。近五年来,7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帮教考上大学。

2025年,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2万人,不起诉3.81万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44.5%、40.6%。同步开展跟踪帮教,最大限度教育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表示,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依法惩处。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建设,300多个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相关机制。

一个更精细化的未成年人司法时代正在到来

2025年,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首次实现“双下降”。2025年2月,最高检宣布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研究制定办理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的意见。

从40年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起步,到如今“惩治”与“挽救”双轨并行的精细化司法体系——我国未成年人司法正在走出一条既不纵容犯罪、也不放弃任何一个孩子的道路。

34.9万被起诉者,是法治的威严;14.4万被附条件不起诉者,是司法的温度;24名被核准追诉的低龄暴力犯罪者,是法律的底线;7100余名考上大学的帮教对象,是未来的希望。

四组数字,丈量着一个国家对待犯错孩子的态度——严惩罪恶,但绝不抛弃任何一个可以挽救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