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运城13岁女孩事件的通报,心里堵得慌。
很多争议其实源于一个最基础的法律常识被模糊了:在我国刑法里,不满14周岁的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这意味着,无论对方是否使用了暴力,无论孩子嘴上有没有说“不”,只要发生关系,就是强奸。这是法律划下的绝对红线,也是社会对未成年人最后的保护底线。
家属质疑的“双方自愿”说法,在法律面前是站不住脚的。更让人不解的是,面对如此明确的法律定性,办案初期为何会建议“调解私了”?公诉案件岂能因赔偿而消解刑责?嫌疑人在报案后还能自由接触并威胁受害者,这期间的管控缺失又该如何解释?
目前联合调查组已启动复核,我们等待一个经得起法律推敲、对得起公众良知的结果。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在和稀泥中缺席。保护孩子,不能只靠事后追问,更要靠每一个执法环节的死磕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