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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22岁女子应聘到一家汽车公司做DCC助理,谁知,上班没多久,就被公司以

浙江杭州,22岁女子应聘到一家汽车公司做DCC助理,谁知,上班没多久,就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了。女子不干了,认为公司辞退自己是因为请了婚嫁。原来,在女子应聘时是单身状态,入住后,女子竟怀孕又领了证,公司认为被欺骗了,于是,找各种理由,劝女子自行离职。女子不愿意,公司就停她的企业微信、打卡账号,导致女子无法上班打卡,接着,公司就以其旷工为由将其辞退了。目前,女子已经发起劳动仲裁。

22岁罗女士应聘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做DCC助理岗位,月薪7000,日常工作就是电话外呼、筛选有效客户线索,再分配给销售,工作内容简单轻松。

谁也没想到,她入职仅仅没多久,就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了。

罗女士不能接受,她怀疑公司是因为她请了婚假才故意刁难自己。

事情还要从今年1月说起,罗女士来到这家公司参加面试,当时她是单身状态,面试官没有主动询问婚育情况。

既然公司没主动提问,婚育状况属于个人隐私,罗女士自然没有主动报备的义务。

面试结束后不久,罗女士意外怀孕,很快和男友领证结婚。

4月9日罗女士正式入职,上岗工作。

入职没多久,公司得知她新婚怀孕,心里十分介意,却没有当场提出异议。

之后罗女士提前和领导沟通,准备在5月份休婚假。

仅仅这一句正常的休假申请,就让公司的态度陡然转变。

领导多次约谈罗女士,突然指责她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岗位,反复施压,逼迫她主动离职,打算零成本打发员工走人。

罗女士不愿意主动递交离职申请,公司便使出了更过分的手段:直接关停她的企业微信、打卡账号,办公权限全部锁死。

就算罗女士按时到岗,也无法打卡考勤、开展工作,根本没办法正常履职。

在劳动条件被彻底切断之后,罗女士无法正常出勤。

可公司反倒倒打一耙,认定她在4月20日至28日连续无故旷工,在4月22日直接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将她辞退。

罗女士满腹委屈,找来媒体介入维权。

记者找到企业负责人,对方一口咬定,辞退行为和怀孕、婚假毫无关系,只因为罗女士试用期工作散漫,记不住产品知识,综合考核不合格,旷工是最后的处理理由。

在罗女士看来,整件事处处充满巧合:不提婚假一切安稳,一提出休假就被锁权限、被逼离职,最后被扣上旷工的帽子,这分明就是精心设计的套路式辞退。

最后,公司只愿意给出少量补偿金,双方协商破裂。

目前,罗女士已经提交材料,发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虽然法律规定孕期职工也需要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无故旷工可以被辞退。

但本案核心在于,罗女士无法出勤,是公司单方面封禁办公权限、剥夺劳动条件造成的,属于用人单位先行拒绝履行用工义务,员工没有到岗不能算作旷工。

这家公司变相制造违纪事实来解雇员工,已经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罗女士完全可以依法主张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