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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13岁女孩找同学购买“百草枯”欲结束自己的生命。女孩同学连忙将这一情况

广东韶关,13岁女孩找同学购买“百草枯”欲结束自己的生命。女孩同学连忙将这一情况反映给老师。老师与女孩谈心后,竟然发现女孩被继父多次性侵。老师震惊不已,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报警。女孩继父最终被绳之以法,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虽然如此,女孩母亲难以释怀,在与女孩继父离婚后,又以女孩的名义将女孩继父告上法庭,要求女孩继父赔偿女孩5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这样判!

那天放学后,13岁的小花(化名)没有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回家,而是悄悄拐进了村口的一家农资店。

那家店是她同学家开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农药、化肥和种子。小花低着头,小声说道:“阿姨在吗?我想买一瓶百草枯,我妈让我买的,家里要给庄稼打药。”

碰巧,同学就在店里。

听到“百草枯”三个字,同学愣了一下。因为这种剧毒农药管理严格,而且小花家最近也没听说有什么庄稼需要打药。

“你妈妈怎么没自己来?”

“她忙。”

“真的是给庄稼用的吗?”

面对一连串询问,小花的眼神越来越慌,双手紧紧攥着衣角,不敢抬头。

同学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没有急着把农药拿给她,而是继续耐心询问。

终于,小花眼圈一红,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

她哽咽着说:“不是给庄稼……是我自己想喝。”

一句话,把同学吓坏了。

同学没有继续追问,而是第一时间跑到学校,把情况告诉了班主任。

老师听到消息后,立即将小花叫到了办公室。

起初,小花什么都不肯说,只是不停流泪。老师没有责怪她,也没有逼问,而是一直陪着她,从学习聊到生活,从同学聊到家庭。

几个小时后,这个一直压抑着自己的孩子终于崩溃了。

她哭得浑身发抖,断断续续说出了埋藏已久的秘密。

原来,自从母亲再婚后,继父盘某便多次趁母亲外出时,对她实施性侵,并反复威胁她:“如果说出去,没有人会相信你,你妈妈也不会要你。”

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小花越来越沉默,成绩下降,不愿与人交流,经常一个人发呆。她觉得自己没有未来,也不敢告诉任何人,最终萌生了轻生念头,才想到了购买百草枯结束生命。

听完孩子的讲述,老师震惊得久久说不出话。

她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办案民警一边固定证据,一边联系专业心理人员,对小花进行心理疏导,尽量减少案件给孩子带来的二次伤害。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大量证据逐渐形成完整证据链,盘某最终无法逃避法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盘某身为继父,本应承担照顾、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却利用共同生活的便利,多次侵害未成年人,其行为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严重。

最终,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判决下来那天,小花的母亲坐在法庭里失声痛哭。

她一遍遍自责,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发现女儿的异常。

她想起女儿曾经无数次说“不想回家”,想起孩子越来越沉默,晚上总是把房门反锁,甚至经常做噩梦惊醒。

可当时,她只以为孩子到了青春期,情绪敏感,没有意识到那些异常背后,竟隐藏着如此可怕的真相。

刑事判决虽然已经作出,但母亲始终觉得,仅有刑罚还不足以弥补女儿遭受的伤害。

随后,她以小花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盘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庭审中,小花一方认为,盘某长期实施侵害行为,不仅给孩子造成身体伤害,更留下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对其成长、学习和未来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应依法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综合全案事实及证据,法院依法支持了小花一方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盘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限期赔偿小花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