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刑事案件取消谅解减刑,民事拒不赔偿直接加重刑事处罚
老百姓最痛恨的司法乱象,就是“花钱买刑、赔钱免罪”。
只要犯罪者愿意赔钱、家属愿意谅解,重刑能变轻刑、重罪能得轻判。
这是对受害者的不公,也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刑事案件,伤害的是社会秩序,挑战的是国家法律,损害的是全民安全感。
这不是私人恩怨,绝不允许私人私了、私人饶恕。
必须落地两条硬性新规:
第一,全国所有刑事案件,不分轻重、不分大小,一律取消谅解减刑制度。
只要触犯刑法,该判多久判多久,任何人的谅解、求情、和解,一律无效。
第二,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彻底分离,反向绑定追责。
该赔的民事损失,必须足额赔偿。
积极赔偿不减刑,但拒不赔偿、恶意拖欠、转移财产的,在原有刑事量刑基础上,直接加重刑罚。
绝不能让金钱凌驾于正义之上,绝不能让罪恶可以交易、可以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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