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粉嶺裁判法院香港刑法香港监狱 「一名入境香港 女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被判即時坐監..」一名入境香港中國籍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應課稅品條例》(《條例》),星期五(六月二十六日)在新界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星期。 香港海关 人員於五月二十八日在新界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四十二歲中國籍抵港女旅客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二千六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一萬零六百港元,應課稅值約八千五百港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拘捕。
香港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有關《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圖5:一名入境香港中國籍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應課稅品條例》,星期五(六月二十六日)在新界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星期。圖示檢獲的未完稅香煙。香港法律香港执法资本市场财经 ..…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