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一位60岁男子在当地做保安,签的是劳务合同,没有社保。因犯困被罚800元,三年加班费一分也没。起诉后,公司竟辩称:“你超龄了,咱俩签的是劳务关系,跟劳动法没关系!”法院判了。
在公司眼里,刘大叔这种老人就是完美的廉价劳动力。他们有养老金垫底,不用企业缴纳社保,似乎只要合同换个名字,就能把人当“法外劳工”使。
于是,高强度的24小时轮值被排得满满当当,管理手段更是傲慢到了骨子里。
那张800元的罚单,是大叔月薪的三分之一。对于日薪不足百元的基层保安来说,这不仅是罚款,简直是“抢钱”。
更荒唐的是,公司罚款既没制度依据,也没公示程序,全凭领导一拍脑袋。他们觉得,劳务关系里企业就是天,想怎么罚就怎么罚。
可法律的逻辑从来不是谁强谁有理。绵阳法院的裁决直接戳破了企业的幻觉:虽然大叔领了养老金,不属于标准“劳动关系”,但这并不代表他处于法律真空。
只要存在管理和从属事实,企业就必须守住公平的底线,不能拿着劳务合同当挡箭牌。
关于加班费的判定更是大快人心。公司辩称劳务关系没有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这一说,法院却明确指出:身份特殊不能抹灭劳动的价值。
刘大叔三年坚守的13天法定节假日,必须按等价折算。最终,法院判决公司退还违规罚款,并补足五千余元加班差额。
这起案子虽然标的不大,却给所有动歪心思的雇主敲响了警钟。随着重返职场的超龄劳动者越来越多,很多企业试图通过修改合同名称,构建一个逃避责任的闭环。
新施行的司法解释已经释放了信号:法律绝不允许企业借“老”牟利,克扣福利。
刘大叔赢回的5800多块钱,是一个普通劳动者对职业尊严的捍卫。在劳动力市场转型期,任何试图利用法律缝隙压榨弱势群体的算计,最终都会变成沉重的违法成本。
尊重守岗位的银发族,不仅是社会的文明,更是企业在法治环境下生存的基本功。
信源:60岁保安签“劳务合同”被拒赔?法院:超龄不是“挡箭牌” 赔偿! 2026-07-01 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