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女子跟朋友去洗浴店消遣,洗完澡之后女子一丝无挂,突然有个男子闯进来,盯着两位女子看。女子尴尬得很,她跟朋友,身上都没有衣物,当时都没法给自己遮挡。
男子解释,说自己喝醉了,报了警后也没有处罚他,而洗浴中心则表示,愿意赠送两瓶饮料给女子,聊表歉意。
两瓶饮料换一次隐私被人尽收眼底,这个方案摆在桌面上时,女子当场就没能忍住情绪,觉得对方是在打发要饭的。至于后来事情有没有转机,先按下不表,看看类似的糟心事在别的地方是怎么收场的。
2019年3月,浙江杭州萧山区,一家连锁健身房里,一位姓王的女会员换衣服的时候,眼睛无意扫到通风口的挂钩上。那个挂钩看起来不起眼,凑近一瞧,里面塞着一枚指甲盖大小的摄像头,还带着Wi-Fi模块。
王某当时手心就出汗了,第一反应是把挂钩扯下来揣兜里,紧接着拨了110。萧山公安分局办案速度很快,几天之内就把在健身房干活的保洁陈某某抓了。
陈某某交代,摄像头是在网上花一百八十来块买的,装在通风口两个多月,画面能实时传到境外的服务器上,里面已经存了不少女会员换衣时的视频。
陈某某先是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紧接着又因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进入了刑事程序。
事情到这一步还没完。王某联合其他七位同样被拍到的会员,把健身房的经营公司告上了萧山区人民法院。庭审的焦点不在陈某某身上,而是健身房这个东家躲不躲得掉。
法院的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健身房属于对外营业的公共场所,对进门消费的顾客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这里头包括定期排查隐蔽空间、对能进入私密区域的员工做背景审查、张贴安全提示等等。
案件审理时《民法典》还没正式施行,法官援引的是当时的《侵权责任法》第37条,也就是后来被《民法典》第1198条继承的那一条。
健身房因为一样都没做到,被判决给八名原告分别赔偿八千到一万五不等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还得公开赔礼道歉。这个判决当时在业内传得挺广,第一次把安全保障义务从人身安全直接延伸到了隐私安全。
如果说杭州这起案子解决的是店家该不该赔的问题,那么2021年8月发生在江苏南京江宁区的另一起案件,则是把闯入者本身的红线画得更清楚。
当晚一位32岁的刘某某在江宁某温泉洗浴会所消费,趁着员工换班没盯住,硬是把女宾更衣区和淋浴区之间的隔断门推开,走了进去。
刘某某进去之后并没有立刻退出,而是站在原地盯着正在洗澡的几位女顾客看,还伸手碰了其中一名女顾客的肩膀。有位女顾客先是愣了半秒,紧接着尖声喊出来,会所安保听见动静冲过来,把刘某某按在原地等警察。
江宁公安分局起初也考虑过按治安案件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也就是常见的偷窥违法。可是办案民警调完监控又问了当事人一圈,发现刘某某有主动伸手接触被害人身体的动作,这就跨过了单纯偷窥的边界,涉嫌《刑法》第237条的强制猥亵罪。
案发地温泉会所属于对不特定人开放的经营场所,正好落在该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当众”的加重情节里。江宁区人民检察院随后提起公诉。2022年上半年,江宁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判决书里还专门写了一段,行为人是否喝了酒、是否声称自己走错门,只影响量刑的酌定情节,不影响罪与非罪的判断,这正好对应着《刑法》第18条第4款那句“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有了南京的刑事判决和杭州的民事判例托底,回过头再看辽宁这两位女子面对的两瓶饮料,那份委屈就不算无处安放,协商桌上让不让步、要不要走到法庭上,主动权其实一直握在她们自己手里。
信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