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鹤洞高架那个事,说说我的看法。
一家三口骑电动车违规上了高架,侧翻之后被后方正常行驶的宝马碾压,孩子受伤。
交警认定电动车全责,但根据现行法律,宝马车主作为机动车方,可能仍然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很多人觉得冤。
其实这个"冤"字背后,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电动车的路权管理,已经严重滞后于现实了。
中国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接近4亿台。这个数字比汽车还大。但路权设计、车道划分、上高架的物理隔离,基本上还是按十年前的逻辑在走。
高架桥上不允许非机动车驶入,这没人有异议。问题是——怎么挡?很多匝道口连基本的物理隔离都没有,靠的是标识牌和自觉。
违规的人有错,但管理如果只靠"出了事你全责"来倒逼,那成本最终是由所有人来承担的。
这件事对汽车行业的提醒是:智能驾驶的AEB(自动紧急制动)系统,以后不能再只考虑车对车的场景了。电动车、行人、各种不可预测的障碍物,都得纳入核心算法。
因为路上跑的,早就不是只有汽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