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女子的外婆,85岁,年事已高,患有轻度老年痴呆,家人在“天鹅到家”平台,聘请了一位住家保姆,月薪5000元,平时外婆和保姆两人同住,已经服务了1000多天了,最近女子家人查看监控时,发现保姆对老人有虐待行为,而且实施的是暴力虐待,打耳光,拉扯头发,从背后将老人推到,这些令人震惊的画面,肯定不是第一次了,女人家人果断选择报警。
女子家里有个85岁的外婆,老人家年纪大了,还患有轻度的阿尔茨海默症,平时自己住,家里人不太放心,就在"天鹅到家"这个家政平台上给老人请了个住家保姆。保姆2023年就来了,2025年续签的合同,每月工资5000块钱,到出事的时候,已经在这家干了1000多天。
一个干了快三年的保姆,按理说跟老人、跟家属都应该处出点感情了,谁能想到,背地里居然是另一副面孔。
今年7月1号,家属翻看家里的监控回放,想看看老人这段时间过得怎么样,结果一看,整个人都傻了。
监控显示早上7点50分左右,老人正吃早饭,可能嘴里不舒服,就比划着跟保姆示意了一下。
这保姆没关心老人怎么了,抬手就打了老人头部一下,紧接着揪住老人头发使劲摇晃。
老人家坐那儿动都动不了,只能由着她摆弄,过了两分钟,保姆让老人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老人照做了,结果又挨了一耳光。
这还不算完,当天上午11点53分,老人在餐桌旁边来回踱步,那个保姆突然从背后把老人撂倒在地,然后直接从老人身上跨了过去,自己到旁边玩手机去了,留老人自己在地上挣扎了半天才爬起来。
家属看完这些画面,根本接受不了,怀疑这种虐待肯定不是头一回了,平时老人身上那些说不清的淤青,八成就是这么来的。
女子一家没犹豫,直接报了警,警方动作也挺快,立案通知书都下来了,保姆因为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已经被刑事立案。
家属现在的态度很明确,一方面要追究保姆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要追究"天鹅到家"平台的监管责任。
女子说了,平台收了那么多管理费,结果连保姆天天打老人都发现不了,这个责任不能就这么算了。
这事儿就是信任被辜负了,老人遭了罪,家属心里那道坎儿,过不去。
一个85岁的失智老人,生活没法自理,全靠保姆照顾。
家里人不放心才安的监控,结果还真拍出了东西。
一千多天的相处,换来的不是情分,是耳光、揪头发、从背后推倒。
这保姆干的事儿,已经不是态度不好或者粗心大意了,纯粹就是坏人变老了,心里的恶没藏住。
有人说,照顾失智老人确实不容易,老人有时候不配合,保姆情绪上头也难免。
这个话只能信一半,照顾病人确实累,崩溃的时候喊两嗓子、说话难听点,大家可以体谅。
但动手打人,而且是打耳光、揪头发、跨过摔倒的老人,这已经超出“情绪失控”的范畴了。
这是把老人当出气筒,是居高临下的暴力,老人连话都说不利索,连告状的能力都没有,保姆这不是在照顾,是在欺负一个没法反抗的人。
再说那个平台“天鹅到家”,家属说得在理,平台收着管理费,挂着品牌,打着审核培训的旗号,结果保姆干了三年,天天打人,平台一点没察觉。
那这个管理费收来干嘛用的?总不能只负责收钱不负责兜底吧。
平台不能光说自己只是中介,出了事儿就甩锅,你收了钱,就得对得起这份信任,至少在人员背景审查、服务过程监督上多下点功夫,不能把客户家当试验田。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事情也给所有请保姆的家庭提了个醒,监控这东西,真不是不信任,而是最后的防线。
人心隔肚皮,你永远不知道你不在家的时候,那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保姆会干出什么事来。
不是谁都有精力天天盯着监控,但有这么个东西在,至少能拍下证据,让坏人没法抵赖。
《刑法》第260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这个条款专门针对保姆、护工、养老院工作人员这类人,如果他们对自己照顾的老人、病人、残疾人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保姆多次扇耳光、揪头发、推倒老人,情节已经很恶劣了,警方按这条刑事立案完全正确。
同时,根据民法典,平台如果没尽到审核管理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