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中途下车”,怎么退?股价怎么算?
很多创始人因为没提前约定,最后被离职员工告上法庭,或者被索要天价回购款。今天分享股权退出的“定价”与“机制”核心逻辑,建议收藏备用!
核心原则:退出机制必须“提前约定”
事后再谈,全是扯皮!必须在合伙之初就写好《股权退出协议》,明确什么情况必须退,以及退了之后股权怎么处理。
退出的五种情形(对号入座)
1️⃣ 主动辞职/跳槽:约定好锁定期,未满服务期离职,股权必须按原价或折价由公司回购。
2️⃣ 违规违纪/损害公司利益:设定“高压线”,一旦触碰(如贪污、泄密、同业竞争),直接“净身出户”,无偿收回股权!
3️⃣ 离婚:这是隐形的大坑!必须约定配偶只能继承财产权益,不能直接成为公司股东,防止“野蛮人”闯入公司。
4️⃣ 死亡/丧失行为能力:股权作为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但同样不能当然获得表决权,需转为财务投资人或逐步退出。
5️⃣ 公司被并购/清算:提前约定好退出时的估值计算方式。
杨军掏心窝建议:股权退出有“三期”
退出价格不是拍脑袋定的,要看公司处在哪个阶段:
• 未盈利期:按“原始出资额”退,保本离场。
• 微盈利期:按“账面净资产”退,有借有还。
• 高盈利期:按“估值溢价”退,多劳多得。
千万别等员工离职了才想起来谈钱,那时候公司没筹码,只能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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