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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回到家,推开门一片漆黑。我把钥匙扔在玄关,身体直接陷进沙发,连灯都懒得开。胃

加班回到家,推开门一片漆黑。我把钥匙扔在玄关,身体直接陷进沙发,连灯都懒得开。胃里一阵空落落的叫唤,我拖着步子挪到厨房,拉开冰箱门,一束冷白光照亮了我空荡荡的脸。
空的。除了半瓶水,什么都没有。
我不死心,又去翻橱柜。一包、两包……全是干瘪的泡面袋子。就在我准备放弃,准备用开水对付一晚时,手指碰到了一个冰凉的金属罐头。我把它从角落里扒拉出来,借着冰箱的光一看——山姆的金枪鱼罐头。
算了,就它吧。
电饭煲里还有点剩饭,我挖了一大勺在碗里,热气腾腾。撬开罐头,“啪”一声,一股纯粹的鱼肉香气钻进鼻子。没有一点腥味。我用勺子把大块的鱼肉捣碎,直接铺在米饭上。
那一瞬间我犹豫了。就这么吃?是不是太潦草了?但下一秒,我直接把一勺饭塞进嘴里。米饭的温热,包裹着金枪鱼扎实又鲜嫩的肉质,那股子咸香瞬间就把整个胃都熨帖了。我没再说话,一口接一口,整个世界只剩下勺子和碗碰撞的声音。
吃完,我意犹未尽地靠在椅子上,感觉自己活过来了。突然,我想起了今天顺手买的另一件东西。
我从袋子里把它拿出来,剪成小块,扔进空气炸锅。温度调到180度。定时器旋转,机器发出低沉的嗡嗡声。8分钟后,“叮”的一声,我拉开炸篮。
一股焦香瞬间炸开,刚才还软趴趴的东西,现在每一块都变得金黄、边缘微卷。我翻了个面,又推进去烤了两分钟。
夹起一块,吹了吹,咬下去。外壳是脆的,里面却又嫩又弹。
那一刻我靠着厨房的墙壁,手里拿着一块,突然觉得,有时候一天最大的成就感,不是在办公室里搞定了什么,而是在深夜的厨房,用最简单的东西,喂饱了那个疲惫不堪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