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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灯塔,女子和丈夫租了一套房,和房东仅一墙之隔,房东以送东西,查看水管为由,趁

辽宁灯塔,女子和丈夫租了一套房,和房东仅一墙之隔,房东以送东西,查看水管为由,趁女子一人在家,进入女子家,他坐在椅子上,张开双手说:“你长得真好看,让我来稀罕稀罕你!”女子一看房东不对劲,就骂他:“这么大岁数了,还这么不要脸!”说完就赶紧跑,并且报了警,她要退租,结果还被房东辱骂了一顿。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房东性骚扰女租客被拘 5 日,租客起诉退租,法院判返还 4103 元》

2025年3月20日,杨女士和丈夫向房东支付6800元作为一整年的租金。房东足足比杨女士年长28岁,平时在杨女士眼里如同普通长辈。

出于这层心理认知,外加丈夫平时就住在一起,杨女士对邻里交往没有太多防备。2025年11月12日,房东声称要送一些物品,顺带借检查水管的名义要求进屋。杨女士听闻涉及水管维修事宜,没做思索便打开房门。房东进门随便瞥了一眼水管,便在门口椅子上坐定,紧接着暴露出险恶用心。

面对突如其来的猥亵意图,杨女士心跳加速。考虑到房东虽然年纪大但身强力壮,且丈夫恰巧不在家,万一房东将门锁死,后果不堪设想。

杨女士趁着房东不备夺门而出,狂奔到走廊监控探头底下。房东由于心虚败露,紧紧追赶出来拉扯住杨女士胳膊,反复要求回屋,并且要求绝对不能把这件事情告诉杨女士丈夫。杨女士果断发力挣脱,立刻报警求助。

类似侵害租客权益的案件在全国多地都有发生,目前的法律体系为受害租客提供了维权渠道。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明确把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列为独立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项规定让租客有了清晰的民事索赔路径。媒体在2024年8月披露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女租客小李和男房东徐某合租房屋,小李洗澡期间发现浴室内暗藏微型摄像头。

警方对房东徐某处以治安拘留,随后法官沈会川在民事诉讼环节认定房东徐某侵犯小李隐私权,判决房东徐某赔偿小李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医疗费共计两万五千余元。

同样在2025年4月16日晚,湖南衡阳发生一起旅客在主题酒店发现摄像头的案件;而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的另一起住宿场景偷窥案件中,法官判决偷拍者出具书面道歉声明并赔偿七千元。真实的司法审判实例证明,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完全可以惩治作恶者并获得相应补偿。

辽宁灯塔这起案件,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介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房东实施言语挑逗、拉扯等猥亵行为,已构成治安违法,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房东受到处罚后,杨女士夫妇认为继续居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决定彻底解除租房协议。

由于全年租期才过去大半年,杨女士夫妇要求房东退还押金、供暖费及剩余房租共计8649.7元。

面对合理诉求,房东非但拒绝退还相关费用,反而进行恶意辱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纠纷后房东当众恶意辱骂租客,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

杨女士夫妇没有理睬无赖行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法官经过全面审理,认为房东的骚扰行为直接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租客提出解除合同的诉求正当合理,最终依法判决房东退还剩余租金、取暖费及押金合计4103.26元。通过正当的司法途径,受害租客成功挽回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