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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白嫖了十来年!河北廊坊,女子跟大自己18岁的已婚男子发展成婚外情,偷偷交往了十

被白嫖了十来年!河北廊坊,女子跟大自己18岁的已婚男子发展成婚外情,偷偷交往了十多年。期间,男方陆续给她转账51万多,两人还经常出去旅行。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被原配发现后,直接起诉,要全部追回。女子为了让自己十几年的青春不被白嫖,情急之下竟然辩称,说这51万都是嫖资,不给钱她不会提供任何陪伴。法院经过调查审理,最终判了。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男子婚内转 51 万给小 18 岁情人,妻子起诉追讨,女方竟辩称是嫖资》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其实就落在赵某那句辩解上。庭审时赵某一口咬定,自己和李某之间只是单纯的金钱交易,每次见面必须先收钱,不给钱就不提供任何陪伴,所以511157元全部应当算作嫖资,不用退还。

李某完全不认可这套说法,坚持表示这些年给赵某的钱,是出于长期感情维系的自愿赠与,两人相识于2015年,此后十余年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私下约会、结伴旅游都是常事,转账方式包括银行卡转账和发红包,累计金额511157元。

法院查明的事实,最终否定了赵某的辩解。稳定交往超过十年,持续性给付大额财物,这种模式明显不符合嫖娼那种一次一付、临时零散的特征,反而更贴近包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既然认定为赠与,问题就转到了这笔钱的性质上。

李某和孙某2002年登记结婚,多年共同经营家庭,511157元属于夫妻婚内共同财产,李某未经孙某同意就私自处置,早已超出家庭日常开支范畴。赵某明知对方已婚仍长期收受巨额转账,这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法院据此认定整笔赠与无效,判令赵某全额返还。

至于孙某另外主张的资金利息和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一审判决后赵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类似案件近年在各地并不少见。2024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冯某与李某赠与合同纠纷抗诉案中,丈夫婚内向情人转账37万余元,同样因违背公序良俗被判无效返还。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七条,专门明确了这类以违反忠实义务为目的的财产赠与应予撤销。

贵州开阳法院审理过一起案件,王田婚内通过微信向情人赵梅转账2万元并附言表达感情,妻子张丽起诉后同样获得全额返还判决;云南昭阳法院也审结过原配诉第三者不当得利案,丈夫帅某转账五十余万元给耿某,法院判决耿某返还三十余万元。

这些判例传递出的信号是一致的,婚姻中的忠诚义务不容挑战,任何试图借感情关系牟取财产利益的一方,最终都难逃法律的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