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没判错。法律没写错。但有个东西,缺了。
LV全球维权打了个寂寞。欧洲、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全输了。唯独在中国,三场全赢,最大一笔赔了一千零三十万。
很多人骂法官,骂法律。我觉得骂错了方向。
你去看中国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白纸黑字:已注册的驰名商标,跨类别保护。意思是LV虽然卖的是包,但它名气够大,你卖奶茶的用了类似花纹,它照样能告你。法官按这条判,一点毛病没有。
那欧美日凭什么判LV输呢?因为人家法律里多了一样东西,叫"公有领域抗辩"。简单说就是——有些图案太基础了,方格、菱形、四瓣花,属于全人类的公共设计语言,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能把它变成私产。
你看出区别了吗?
人家的法律有个"刹车片"。品牌保护到一定程度,碰到公共资源了,刹车。我们的法律没装这个零件。油门踩到底,一路保护到底,直到一家法国公司拿着唐朝工匠的花纹,在苏州法院告赢了一家中国奶茶店。
最讽刺的一幕是什么?是2021年巴黎上诉法院的那个判决——梵克雅宝告LV抄了它的四叶花,法国法官说,四瓣花是珠宝界的公共母题,谁都不能独占。
法国法院亲口说这花纹不归LV。
苏州法院说归。
我不骂法官,法官是按规矩办事的。我也不骂LV,人家是按规则挣钱的。我就问一个事:咱们什么时候能在商标法里加上一条——当一个注册商标的图案,能被证明源自中国传统公共纹样时,被告有权进行公有领域抗辩?
日本做到了。市松模样,一千年的传统纹样,法院替它拿回来了。
欧盟做到了。方格就是方格,谁也别想圈地。
我们有宝相花、有柿蒂纹、有窗棂纹、有敦煌藻井、有千年的纹样宝库,但我们没有一部法律、一个数据库来说一句:这些是我们的公共遗产,不卖。
什么时候补上这一课,什么时候这种荒诞才能真正结束。
法官没判错。法律没写错。但有个东西,缺了。 LV全球维权打了个寂寞。欧洲、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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