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宪法法院二审判决推翻了钱凯港一审判决,认定只要对外提供公共货运,无论谁投资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强制纳入秘鲁监管局全流程监管。
中企砸了几十亿美元建的钱凯港,刚运营不到一年,就摊上这糟心事。
半年前秘鲁法院一审还认了,这港是中远海运私人商业投资的码头,不算国有特许基建,秘鲁监管局根本没权全面管,本来对中企是好事。
结果二审直接翻了,说只要对外接公共货运,不管谁投的都算公共基础设施,要被监管局全流程管起来。
网友吵成几派。一派说港口本来就是公共设施,秘鲁要求流程监管不过分,业务往来和投资收益由中方投资方定就行,属地管辖没问题,咱当过治外法权受害人,不该在外谋求治外法权。
另一派火气大——前期谈判约定好的,建成了反悔,这是诚信问题,是投资环境问题。必须反制,按原有合同执行,否则起诉、维权、翻脸,别怕。
还有人提民选国家的政治风险——总统一换人就找碴,用法院出面整你,防是防不住的。解决办法要么不投,可是不投就掌握不了产业链上下游。
极端点的说,把钱凯港毁掉,用重型机械砸,像印尼镍矿那样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谁都别想白拿,该国永久列入投资黑名单。
稳妥点的提醒,吸取巴拿马港纠纷教训,从法律、港口管理、经营提前作好情况变化的准备,主动点,减少不必要损失。
海外投资这坑,光砸钱不行,得有后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