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火锅店接吻摔倒打翻热锅,前桌女子被烫成二级烫伤!男生甩锅椅子坏了,商家:不背这锅
6月23号晚上七点半,江苏南京的陈女士和朋友在火锅店吃饭,吃得正香呢,突然听见身后有人摔倒,紧接着卡式炉、火锅、滚烫的热汤全扣她腿上了!小腿、脚踝、脚趾全被烫伤,当时她疼得根本顾不上回头看,冲进后厨用冷水冲了10分钟就被送去了医院。病历显示烫伤面积2%,诊断为二级烫伤,右踝伤得走不了路,一度只能坐轮椅。医药费已经花了4500,医生说后续治疗加疤痕修复需要一到两年,总费用预计3万左右。陈女士说,那锅汤是刚烧开的,倒在腿上那一瞬间,她感觉皮都要掉了。
事后她看了监控才知道发生了什么。原来后座坐了一对情侣,两人正在接吻,男生突然从椅子上摔下来,本能伸手想扶桌子保持平衡。结果那火锅店的桌子特别轻,一扶就掀翻了,整锅热汤全泼到了前桌的陈女士身上。事后摔倒的男顾客林先生道歉了,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接吻时动作不激烈,是店里的椅子突然坏了才摔倒的。他还说店里椅子基本都用很久了。监控里确实能看到凳腿有损坏,但坏到什么程度看不清楚。
但火锅店负责人完全不认这个说法。老板说,那对情侣在店里坐了俩小时椅子都没事,是基于特定情况才导致椅子塌损的。言下之意,不是你林先生自己动作太大把椅子坐塌了,就是椅子本来就有问题但你坐了俩小时也没发现,反正不是商家的锅。
最让陈女士委屈的是赔偿的事。事发当天火锅店负责人拍着胸脯说会承担全部损失,陈女士和朋友就提了4.5万的赔偿方案,包含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结果商家翻脸了,说只愿意承担精神损失费和伤口愈合阶段的费用,后续疤痕修复的钱不管,还说陈女士没拿出鉴定报告和法定依据,4.5万不合理。民警初步调查结论是商家不是全责,这下两边更扯不清了。陈女士6月25号报了警,希望推进三方调解,但目前还僵着。
律师说得挺明白。第一,即使椅子真有质量问题,林先生作为成年人,在公共场所接吻导致掀桌泼锅,是事故主因,存在过失行为,主观上不是故意但过失也是责任。第二,商家作为经营者,有安全保障义务,塑料椅结实程度、桌子间距都影响顾客安全,如果设备确实有问题,商家也有过错,这叫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三,陈女士可以要求商家先行赔付全部损失,商家赔完可以向有过错的第三人也就是林先生追偿。还有,陈女士可以申请对事故椅子进行司法鉴定,确定椅子断裂是先天质量问题还是林先生的动作造成的,这对划分责任很关键。
说白了,这件事三方都有问题。林先生接吻动作幅度大,在火锅店这种高风险场合没有注意安全。商家用的塑料椅和轻飘飘的桌子明显有安全隐患,桌子之间距离还窄,顾客连躲的空间都没有。陈女士是最无辜的,好好吃个饭,天降横祸。现在她腿上的伤要治一到两年,还得留疤,4.5万的赔偿真的不多,光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可能就差不多了,误工费精神损失费都还没细算。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公共场合注意分寸,别让亲密行为变成事故导火索。火锅店这种地方,满桌都是滚烫的汤和明火,任何大动作都可能变成灾难。商家也长点心吧,塑料椅、轻桌子,省成本省出人命来,值吗?受伤了一定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监控、病历、缴费单全留好,这是维权的本钱。赔偿谈不拢就走法律途径,法院判多少就是多少,比扯皮强多了。
你觉得这场烫伤事故,主要责任在接吻摔倒的男顾客,还是提供问题桌椅的商家?如果你是陈女士,4.5万的赔偿方案你会接受还是会起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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