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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东来被国家点名推广,我却笑不出来。 商务部7月9日明确表态,要把胖东来作为诚

胖东来被国家点名推广,我却笑不出来。

商务部7月9日明确表态,要把胖东来作为诚信经营标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经验。

消息一出,叫好声一片。可我盯着这行字看了半天,心里堵得慌。

胖东来做了什么?不卖假货。明码标价。不缺斤短两。货真价实。

就这。

这些词念出来,哪个不是商业社会最基础的常识?哪个不是写进法律条文里的基本义务?哪个不是消费者本该享有的最低保障?

可偏偏就是这些“常识”,让一家河南四线城市的超市成了全国朝圣的景点。偏偏就是这些“本分”,让它成了商务部钦点的“标杆”。

标杆?什么时候“不作恶”也配叫标杆了?

这就像一个班里有三十个学生,二十九个天天作弊抄作业,唯一那个自己答题的,被班主任请到讲台上介绍“成功经验”。

你让那个孩子说什么?说“我只不过没抄而已”?

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恐怕也想问:我只是做了该做的,怎么就成神了?

更荒诞的是,当胖东来把“90%利润分给员工”“每周二闭店休息”“不满意就退货”当作日常操作时,同行们把这些当成了“不可复制的神话”。

不是不可复制。是不想复制。

让利给员工?成本太高。闭店休息?少赚一天。无理由退换?怕被薅羊毛。

于是整个行业心照不宣地维持着一种低水平的默契——差不多就行了,较什么真呢。

胖东来偏要较真。较了几十年,把自己较成了“异类”。

一个把“正常”活成“异常”的社会,到底谁病了?

商务部推广胖东来,当然是个好信号。说明上面也看不下去了,想树个正面典型。

可问题是,光树典型有用吗?

胖东来只有一个,它在许昌,在新乡,出了河南你找不着第二家。全国几千万市场主体,如果都得靠“学习胖东来”才能做到不卖假货,那这套商业文明的底子,得有多薄?

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一个被供上神坛的胖东来,而是成千上万个“不怎么样”的普通商家——它们不一定给员工分90%利润,但至少足斤足两;不一定感动中国,但至少不坑蒙拐骗。

当有一天,胖东来不再被当作奇迹,而是被当作“应该如此”;

当有一天,商务部不需要专门发文推广某个企业的诚信经验,因为大家都这么做;

当有一天,我们走进任何一家店,都不用先练就一双辨别真假的火眼金睛——

到那天,才配叫“正常社会”。

而现在,一个正常企业被当成标杆来歌颂,恰恰说明我们离正常,还差着十万八千里。

这哪是什么喜报。这是打在所有人脸上的一记耳光。

耳光响不响,全看谁觉得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