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7月8日报道,江苏一女子金项链丢了,她邻居捡到后,交给了保安,没想到女子问保安要时,对方说没人交过项链,后来又说以为金项链是假的,所以扔了,还说是公司同意扔的,但保安队长否认了这一说法!网友:私吞了。
5月12日那天傍晚,72岁的厉女士坐电梯回家时脱了外套,感觉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也没太在意,直到晚上洗澡,她才猛然发现,脖子上那条常戴的金项链不见了。
这条项链是实打实的足金饰品,价值不菲,并非普通装饰。她急得在家里、楼道、电梯口来来回回找了好几遍,把走过的路线全排查了一遍,始终没找到。她也去物业登了记,可值班人员都说没人上交过项链。
日子一天天过去,厉女士几乎要放弃了。可巧的是,5月13日早上,也就是她丢项链的第二天,同栋楼的邻居王先生在电梯附近捡到了这条项链。王先生是个本分人,一点贪念都没有,第一时间就想着要物归原主。他怕自己保管说不清楚,也联系不上失主,就想着找物业最稳妥。
于是,他细心地给项链拍了照留作凭证,然后径直去了保安岗亭,当面把完好无损的项链交给了当班的保安沈某。在王先生看来,物业就是小区公共秩序和业主财物的代管方,把捡到的东西交给保安登记保管,等着失主来认领,这是最标准、最安全的做法。
可谁承想,这条项链交上去之后,就像石沉大海,一点动静都没有。直到半个月后的5月29日,王先生在社区活动上偶然听说,邻居厉女士丢了条金项链,正急着四处找呢。他赶紧把自己拍的照片拿给厉女士看,厉女士一眼就认出,这就是自己丢的那条。
有了确凿的线索,厉女士的心总算放下了一半。她满怀感激地跑到保安室,找到保安沈某,准备拿回项链,好好谢谢人家。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她彻底傻了眼。面对厉女士的询问和人证王先生的佐证,保安沈某竟然一口咬死,说自己从来就没收到过什么金项链。
手里有人证、有照片,却被当事人当面赖账,厉女士又气又无奈,只能选择报警。小区物业负责人当时也表示会协调处理。可没想到,这一协调就是一个多月,物业始终没给出任何实质性答复。
万般无奈之下,厉女士联系了新闻记者。面对镜头和清晰的交接线索,保安沈某之前编造的谎言再也兜不住了,只能临时改口。他承认确实收到了王先生上交的项链,但辩称自己凭肉眼看,觉得这条项链质感粗糙,像是个不值钱的假货、仿品。他还说,自己已经上报公司,在得到允许后把这条“假项链”给扔掉了。
这套说辞刚出炉,就被狠狠打了脸。记者找到保安队长张队长核实,张队长当场否认,说他从来没同意过扔掉什么项链。物业负责人巫经理也明确表示,根据公司规定,业主上交的物品必须保存,等待失主领取或移交派出所,保安私自处置的做法肯定违规。公司根本不认可沈某“扔掉项链”的说法,而且当天的监控录像都已经调取并拷贝留存了,如果厉女士起诉,他们可以配合提供证据。
事情发展到这里,保安沈某前前后后已经换了三套说辞:先是矢口否认收到项链,被证据戳穿后又说是假货扔掉了,还拉上公司做挡箭牌,结果被保安队长和物业负责人双双否认。人证、物证、监控全都有,可那条金项链至今下落不明。也难怪网友们纷纷质疑:这哪是扔了,分明就是私吞了。
这场风波里,最寒心的恐怕不只是丢项链的厉女士。好心邻居王先生的一片善意,被这样肆意消耗。他信任物业、遵守规则,换来的却是保安的抵赖和拖延。
保安沈某在值班期间接收业主上交的物品,这本身就是职务行为,他的一举一动,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更是整个物业公司的信誉。
目前,在记者和街道的协调下,物业表示愿意与厉女士协商,本周内给出处理意见。
但一条货真价实的金项链,被一句轻飘飘的“扔了”打发,一个多月的协调毫无进展,直到媒体介入才有所松动——这样的处理态度,怎能不让小区的每一位业主心里打鼓?今天丢的是厉女士的项链,明天要是丢了别的东西,还能指望谁?邻里之间的善意,物业与业主之间的信任,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