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女子结婚6年了,和老公感情很好,只是最近为了父母的养老问题,婚姻亮起了红灯,女子

女子结婚6年了,和老公感情很好,只是最近为了父母的养老问题,婚姻亮起了红灯,女子说,自己是独生女,父母老了,老公的不愿意给女子父母养老,她无法接受,觉得老公也有父母,不是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吗?

一段6年的婚姻,因为父母养老的事,闹到了快散伙的地步。

女子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父母把所有心血都花在她身上,供她上学,帮她成家,就连小两口买房的首付,娘家也搭进去不少。

这些事她都记在心里,眼看着父母一天天老了,腿脚不利索了,身边没个人不行,她就跟老公商量,想把父母接过来一起住,或者每月固定给一笔生活费,也算尽尽做儿女的心。

让她没想到的是,老公的态度很干脆——不行。

他的理由是,自己也有父母要养,两边的老人都在,凭什么要他出钱出力去照顾女方的爹妈?

这话说得理直气壮,女人听完却心凉了,她反问老公,你的爸妈是爸妈,我的爸妈就不是吗?

我嫁给你6年,不是卖给你家,父母养我这么大,现在他们老了,我不该管吗?

两人因为这个事吵了好几次,谁也不让步。

老公甚至放出话,说你非要管也行,那咱俩各过各的,家里开销各出一半,剩下的你爱怎么折腾随你。

女人又委屈又气,她不是没有工作,每个月工资也不低,可结婚这些年,家里的钱一直是放在一起用的。

她没想到,老公会在这个节骨眼上跟她算得这么清。

她的意思其实很简单,两边都有父母,做子女的就该共同承担,而不是分什么你家我家。

但老公觉得,赡养岳父母不是他的义务,他能接受逢年过节看看,买点东西,但要长期负担,他不愿意。

这种事在独生子女家庭里其实挺常见。

女人这边是独苗,父母不靠她靠谁?老公那边又有自己的算计,觉得自己没义务给岳父母养老,再加上经济压力大,房贷、孩子、日常开销,再多两个老人,他怕扛不住。

两人就这么僵着,关系越来越冷,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因为这碗水没端平,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后来女人也咨询过懂法律的朋友,得到的说法是,法律上女婿确实没有直接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有协助的义务,也就是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老公不能拦着妻子去赡养自己的父母,也不能把家庭财产全部据为己有,让妻子拿不出钱来。

可话虽这么说,真到了过日子的时候,光靠法条解决不了心里的疙瘩。一方觉得应该尽孝,一方觉得不是我的责任,这个坎迈不过去,感情就跟着一起搭进去了。

这件事其实是婚姻里“你的”和“我的”边界从来没掰扯清楚。

女人觉得委屈,是因为她把婚姻当成共同体,双方父母应该一视同仁。

但老公的态度说明,在他的账本里,岳父母不是他的责任,他只认自己的父母。

这不能说完全没道理,法律确实没规定女婿必须养岳父母,但过日子不是打官司,用这种泾渭分明的方式对待另一半的父母,感情上肯定说不过去。

不过话说回来,女人也该冷静想想,老公的抗拒除了“没义务”这个说法,背后有没有经济压力的考量。

房贷、养娃、日常开销,再加两个老人的生活费和可能的医疗费,对普通家庭来说确实不轻。

他不是完全不管,能接受逢年过节看看、买点东西,说明不是铁石心肠,而是怕长期负担压垮这个家。

女人如果非要一步到位接过来同住或者按月给固定钱,对男人来说就是硬塞进一笔固定支出,他的紧张和抵触不是不能理解。

这事没有绝对的对错,根源在于两人结婚前没聊透各自的底线。

一个觉得尽孝是天经地义,一个觉得量力而行才不拖垮全家。

现在闹到快离婚,不是谁坏,是两人对“家庭责任”的定义不一样。

要破局,不能光讲“应该”,得拿出具体方案,比如女人用自己的收入承担父母开销,或者两个老人出点钱请个保姆,把“我们的钱”里划出一块专门解决这事。

一味道德绑架对方,或者一方彻底妥协,结果都不会好。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女人赡养父母所需费用,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合理支出,但不能单方面决定大额赠与或擅自划转。

如果协商不成,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用于赡养己方父母,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行为侵害了其财产权益,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收入、家庭总负担及赡养必要性,作出公平裁决。

内容来源于: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