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日子都没过明白。
一位35岁的女士,和50岁的丈夫是重组家庭,结婚已经3年,两人没有共同的孩子。丈夫带着两个孩子,她带着一个女儿,婚后丈夫在外开了三家饭店挣钱养家,丈夫一个给她2万月生活费,而她则在家全职照顾三个孩子。
后来丈夫悄悄和前妻商量,要送18岁的大儿子出国留学,四年下来要花100万,全程没和她商量。她知道后和丈夫沟通,说他大儿子出国留学四年下来不是小数目,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养,而且小女儿长大之后读个国际双语学校也好,出国进修也好,倒是他还能不能拿出100万?
丈夫当时跟她说她小女儿以后读书的钱他出。但是女士仍然不满意,最后丈夫直接说“我凭什么跟你商量,这是我自己挣的钱,你女儿的事找你前夫去”,这句话让她感到心寒。
她提出让丈夫给50万给女儿买房,哪怕女儿以后不上学,有房子找对象也有底气,丈夫没有答应,反而开始不给她生活费,还住在饭店不回家。她去饭店找丈夫时,发现前妻也在,两人说是谈孩子的事,前妻表示愿意承担一半学费。她提出“你给儿子拿50万,就得给我女儿拿50万,要公平”,丈夫还是不同意。
此前,她刚在一起的时候,她曾提出让丈夫换一套新房,丈夫以房子刚买不久、位于富人区为由拒绝。后来她又提出让丈夫的儿子搬到北面小卧室,让自己的女儿住阳面大卧室,丈夫也没有同意,她觉得丈夫偏心,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
后来她为了跟丈夫怄气,故意带着女儿和前夫见面,还借了钱给跑外卖摔了的前夫,丈夫知道后直接提出离婚,离婚协议只写了感情不和,没提财产分配,还让她把借给前夫的钱还回来,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说实话这名女士太贪心了,没有摆正自己在婚姻里的位置,总觉得丈夫赚的钱就该理所当然分给自己和女儿,却忽略了丈夫的收入主要是他婚前经营积累的。她和丈夫是重组家庭,她不工作,丈夫每个月给2万钱让她在家照顾三个孩子,这已经算不错的。丈夫花100万给自己孩子出国读书也无可厚非,而且丈夫起初也承诺了她女儿以后读书的费用也是他来承担,她仍不满意,即便后来丈夫将费用降低了一半,她仍然不满意,反而用“报复”的心态去对待丈夫,甚至私自把夫妻共同财产借给前夫,最后导致丈夫直接跟她离婚,落了个人财两空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