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海外投资必须法治化问责,绝不能让全民为盲目决策买单 接连发生的印尼镍产业投资

海外投资必须法治化问责,绝不能让全民为盲目决策买单

接连发生的印尼镍产业投资大幅收缩、雅万高铁长期大额亏损等现实案例,为我国大额跨境海外投资敲响了沉重警钟。大量国有资产投入海外之后,因东道国政策突变、地缘环境摇摆、前期风险研判缺位等问题出现巨额沉没成本,最终所有经济损耗都由全民共同承担。想要从根源上杜绝盲目出海、随意投建的乱象,就必须搭建完整法治化约束体系,明确权责划分,落实亏损终身追责,杜绝全民无故充当冤大头。

我国支持具备成熟条件的企业合规对外投资,借助全球市场优化产业链布局,这项发展战略本身没有问题。但投资开放不等于决策放任,产业出海不等于可以省略严谨风控流程。如今不少重大海外项目存在明显流程倒置问题,往往先敲定合作意向、大肆宣传项目规模,再补做形式化风险评估,对目标国家政局稳定性、资源政策变动风险、外汇管制、地缘外部干预等关键隐患浅尝辄止。尤其对于东南亚部分极易受外部势力左右的国家,没有设置多重极端情景应急预案,一旦对方撕毁原有约定、随意修改产业规则,前期巨额基建、设备投入瞬间陷入被动。

最不合理的制度短板,是长期存在权责严重脱节。部分项目决策者着眼短期政绩与宣传效应,大胆推动百亿级项目落地,一旦遭遇市场剧变、政策变脸造成巨额亏损,却没有对应的追责机制。决策过程缺少完整留痕,失职行为无法界定,亏损坏账由国家财政兜底,十四亿民众的公共资产,沦为粗放试错的代价。国有资产属于全体国民,绝非个别管理者可以随意试水的资源,没有约束的决策权,必然带来肆无忌惮的盲目投资。

想要彻底扭转这一局面,必须加快完善专门的海外投资监管法律法规,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制度。所有大额跨境投资,必须强制开展多维度第三方独立风险评审,地缘风险、法律风险、退出方案全部纳入硬性审核门槛,评估不合格一律不予立项。同时出台终身问责细则,对未履行完整评估程序、违规拍板、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人,无论职务调整、退休离任,都要启动倒查程序,依规依法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坚持谁立项谁负责、谁审批谁担责,把投资收益与风险责任牢牢绑定。只有用刚性法律锁住决策随意性,用严厉问责震慑粗放行事,才能守住全民共同的资产家底,让每一笔海外投资都审慎理性,彻底告别个人轻率试错、全社会被动买单的不合理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