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亏是“2+1”教育出来的孩子。
一位女子说她名下有一套全款房,这套房是她上大学时,姥姥让妈妈买的,房产证上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因此她认为房子就是她的,该处理自己说了算,想让妈妈从房子里搬出去,甚至想过让相关人员强制让妈妈搬离,还表示愿意给妈妈出房租,但妈妈不愿意。
她解释,妈妈在她六七岁时认识了一个有家室的叔叔,而这套房子就是妈妈和这位叔叔认识期间用对方的钱买的,现在叔叔的原配知道了他们的事,正在找妈妈,并且对方可能马上要起诉妈妈,妈妈才跑到她这里来。她担心妈妈住在自己这里会被对方查到,牵连到自己和这套房子。还有她的妈妈在她十八岁时给她办了一张卡,每个月往里面转钱,有时候几千,有时候一两万,现在卡的余额有一百万左右,她想知道这笔钱原配能不能追回去。
此外,她还担心妈妈的事情被男朋友的家人知道,因为男朋友家是体制内的,比较体面。她和男朋友谈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她花了二十多万,她想知道如果因为妈妈的事和男朋友分手,这些钱是否需要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