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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借南海仲裁十周年点名批评中国! 一份十年前的裁决,再次成为日本媒体攻击中国

日媒借南海仲裁十周年点名批评中国!

一份十年前的裁决,再次成为日本媒体攻击中国的工具。2026年7月11日,日本媒体借南海仲裁案裁决公布十周年,将中国描述成“不遵守国际规则”的一方,还把中方近期发布的海洋法研究报告、南海岛礁建设以及中菲海上摩擦绑在一起,试图拼出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问题在于,这种说法看似简单,实际省略了不少关键内容。2016年7月12日公布裁决的,并不是联合国下属的海牙国际法院,而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临时仲裁庭。
常设仲裁法院主要提供秘书和行政服务,不能直接把它说成“联合国法院判决中国败诉”。仲裁庭处理的重点,包括部分南海地物能否产生专属经济区、中国所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与《公约》的关系,以及有关海上活动是否符合《公约》。
它没有裁定南海岛礁主权归谁,也没有替中菲划出海上边界。把裁决概括成“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张全部无效”,明显把裁决范围说大了。
中方拒绝接受裁决,争议焦点也不只是结果对自己不利。中国认为,菲律宾提交的问题实质涉及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而中国早在2006年便依据《公约》第298条,对海域划界等争端作出排除性声明。
中方还认为,菲律宾单方面启动仲裁,没有遵守双方通过谈判解决争议的共识,仲裁庭又把无权处理的问题拆分包装后继续审理,因此从管辖权到程序都存在问题。这套立场在裁决出台前已经公开,并非事后才提出。

到了2026年7月10日,也就是十周年纪念活动举行当天,菲律宾外长拉扎罗再次宣称,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希望把它作为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基础。中国外交部同日回应称,所谓裁决非法、无效、没有拘束力,中方不接受、不承认,裁决与“准则”磋商没有关系。
这才是当前争议的真实状态:菲律宾继续借助裁决强化自身立场,中国则从管辖权和程序合法性上否定裁决。日媒还把6月30日中国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发布的报告,当成中方否定仲裁、推进岛礁建设的最新证据,这同样是把几件事强行串在了一起。

这份报告的主题是评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取得的成果、法律定位和现实挑战。报告肯定《公约》在维护海洋秩序方面的作用,同时指出部分条款存在模糊之处,新技术和气候变化也带来了过去没有预料到的问题,并提出应防止曲解条款、滥诉滥裁和越权扩权。
公开内容并没有提出“继续建设人工岛”的政策安排。把一份综合性研究报告直接解释成南海行动宣言,再用这种解释批评中国,反映的不是事实有多充分,而是报道先确定了结论,再去挑选能够装进结论的材料。
日本媒体强调海洋法规则,也绕不开日本自身面对的争议。日本长期把冲之鸟礁当作能够产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岛”,中国、韩国对此并不认可。
2012年,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没有对九州—帕劳海岭南部海域作出建议,而是将相关审议推迟。准确地讲,这不等于委员会已经全面否定日本,也不能被说成完全支持日本。
2026年1月30日,各方在菲律宾宿务审议通过“南海行为准则”下一步磋商路线图;5月21日,又在吉隆坡举行高官会,同意保持磋商势头,争取早日达成“准则”。中菲还在3月28日举行了第十一次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会议。

在我看来,这场十周年舆论争论真正反映出的,并不是一份裁决能否自动改变南海局势,而是谁有能力把自己的法律解释塑造成国际社会唯一能够接受的版本。日本媒体反复强调裁决,却淡化裁决没有处理岛礁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事实,这种叙事并不完整。
中国需要坚持自己的法理立场,也要继续用公开文件、地区磋商和海上风险管控说明立场。南海问题牵涉主权、法律、资源和安全,不可能靠外部媒体贴标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