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的人上来就问:“你大晚上去女厕所干什么?”一句话,就把“见义勇为”变成了“心里有鬼”。更荒唐的是,现场明明提取到了精液,却从头到尾没有和呼格吉勒图做过一次比对。这个最能证明他清白的证据,就这么“消失”了。
审讯15次,他翻了11次供,说被逼着认罪。可法院只认那4次“认罪”的笔录,对翻供视而不见。从立案到死刑核准,整个流程像开了倍速,没人愿意停下来多问一句“证据链完整吗”。
直到9年后,真凶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这起案子。可系统保护自己的惯性太强了,又拖了9年才启动再审。当年那个破案“神速”的副局长冯志明,后来因徇私枉法被判了18年。
说实话,每次想到这个案子,最让我后怕的不是某个人的恶,而是一个系统怎样在“从重从快”的指挥棒下,一步步把“好人”送上刑场,还觉得自己没错。
你们说,如果那天晚上,那个18岁的少年选择“装作没听见”,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