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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应聘总经理岗位,双方约定月薪10万元。 说真的我前两年也踩过同款坑,

深圳,男子应聘总经理岗位,双方约定月薪10万元。

说真的我前两年也踩过同款坑,当时公司说资金周转不开,先给我发六成工资,等回款了一次性补上,我念着之前老板待我不错就答应了,最后欠了八万多要不回来,折腾了大半年走仲裁才把钱要到手,看到这事真的太有感触了。

真的要给所有职场人提个醒,别管公司卖惨卖得多真诚,工资必须按合同给法定货币,什么用滞销货抵工资的操作全是违法的,哪怕签了所谓的抵债协议,只要违反劳动法规定全是无效的。

遇到这种事别妥协,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盖章的欠薪凭证都留好,走仲裁走法院都不怕,证据齐全的话这种公司的诡辩根本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