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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喝吐,给你1000元!”陕西西安,一28岁男子被朋友叫去喝酒,朋友拿了2瓶

“把他喝吐,给你1000元!”陕西西安,一28岁男子被朋友叫去喝酒,朋友拿了2瓶800毫升的酒,让他买凉菜卤肉,席间,朋友跟男子堂弟打赌,说如果堂弟把男子喝吐,给堂弟1000元。带的酒喝完了,又在餐馆买了2瓶一共470毫升的酒,万万没想到,散场后,早晨7点,男子的父亲发现他心源性猝死,愤怒的把男子的朋友,堂弟,餐馆老板告上法庭,索赔112万,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28岁的丁先生,接到朋友袁某电话,袁某说他有2瓶好酒,请他一起品尝,让丁先生负责买凉菜卤肉,约着去严某的餐馆小聚。

丁先生平时就喜欢小酌几杯,一听有好酒,他馋虫都出来了,叫上堂弟小丁,买了下酒菜,一起凑了个酒局,否则人少不热闹。

组局的袁某就带了两瓶800毫升的白酒来了,他们推杯换盏,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酒喝到一半,袁某来了兴致,竟跟堂弟小丁私下打赌,只要堂弟能把丁先生喝到吐,当场就给堂弟转1000块当奖励。

袁某带的酒很快就见底了,几个人没停下,又在吃饭的餐馆里补买了2瓶小容量的白酒,一共470毫升。

餐馆老板严某不忙了,也加入进来,几个人喝的昏天黑地。

前后加起来喝下去的量不算少。酒局散场之后大家各自回家,等到第2天早上7点,丁先生的父亲才发现儿子死了,送医之后确定是心源性猝死。

丁父悲痛欲绝呀,谁白发人送黑发人能不崩溃?他直接把当天组局的袁某、小丁,还有中途上桌一起喝酒的餐馆老板严某全告了。丁父索赔112万。

一审判决,丁先生死亡造成1386383.29元损失。判决袁某承担5%责任赔偿69319元,严某承担2.5%责任赔34660元,小丁承担2.5%责任赔34660元。

一审出来之后,丁父觉得责任划分太轻不服,直接往上一级法院上诉。

二审重新捋完全部细节之后改了判决,袁某担10%的责任,小丁担5%,严某担2.5%,3个人加起来总共担17.5%,算下来一共要赔24万多,剩下的大部分损失,还是得由丁先生自己承担。

之前有过一起类似的聚餐纠纷,几个人在酒局上打赌,谁能把同行的人灌到躺平就免单。

最后,被灌的人酒后骑车摔成重伤,参与打赌的几个人,最后都被判要承担对应比例的赔偿。

如今,不少酒局总爱搞这种灌酒打赌的歪花样,觉得玩得开才叫热闹,根本没意识到这是在把身边人的安全往赌桌上押。

成年人自己得对自己的酒量有数,别为了一点小钱或者几句起哄的话就往死里喝。

组局的人也别拿别人的身体当乐子,真出了事谁都撇不清责任。

开餐馆的老板也别觉得上桌陪喝是拉关系,没尽到提醒义务,最后自己也得摊上赔偿。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起案子里,参与打赌灌酒的人、中途上桌共饮的老板,都没尽到对同饮者的提醒和关照义务,存在明确过错。

法院按各自的行为轻重,划分对应比例的赔偿责任,完全符合这条法律的判定标准,既不会过度追责,也不会让有过错的人完全脱责。

酒局上的“小额赌约”从来不是无伤大雅的助兴游戏,而是把他人生命安全当成赌注的隐性危险行为。

1000块的奖励,看似是朋友间的玩笑,本质上是用利益驱动他人突破饮酒安全底线,这种行为既漠视了身边人的健康风险,也直接把原本普通的情谊聚餐,拖进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里。

很多人觉得灌酒打赌只是热闹,却没意识到,自己早就在推杯换盏里,给自己埋下了需要担责的隐患。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202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