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七届中央候补委员马明方,1905年12月生于陕西米脂,1974年8月逝世。1925年入党,陕北革命根据地主要创建人之一。
大革命失败后返回陕北,历任区委书记、陕北特委代理书记、陕北省苏维埃政府主席、陕北省委书记,与刘志丹等人开辟、巩固陕北苏区。1941年从苏联学习归国途经新疆,被盛世才长期逮捕囚禁,狱中坚贞不屈,1946年经党中央交涉释放回延安。
同年任中央西北局副书记,1945年七大当选中央候补委员。解放战争期间主持晋南土改、支前工作,出席第一届全国政协、开国大典。
建国后历任陕西省委书记、陕西省政府主席、西北局第三书记、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国务院财贸部长、东北局第三书记,八届中央委员。
1980年中央为其遭受的冤案彻底平反,他一生扎根西北,为陕北根据地创建、西北解放与全国财经、组织建设立下不朽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