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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女子和丈夫向老板讨薪未果,反被公司叫人打成重伤,老板更是叫嚣,要花 1

浙江杭州,女子和丈夫向老板讨薪未果,反被公司叫人打成重伤,老板更是叫嚣,要花 10 万元买她的一只手,女子:我真是想不通,本来就几万块钱的事,非要搞成这样!这到底怎么回事?

2009 年 11 月 23 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一则消息,杭州风格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粟志宏,以及陆张惠、汪飞、周志良等 4 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事情走到这一步,距离最初那笔报酬纠纷还不到一个月。躺在医院里的王鸿丽怎么也想不明白,双方争执的不过是剩余约 2.6 万元业务提成,为何最后竟闹到了有人受伤、多人被捕的地步。

王鸿丽当时 32 岁,来自吉林,在杭州风格服饰有限公司担任业务主管。按照王鸿丽与公司的约定,每完成一笔业务,可以获得相应提成。

王鸿丽此前完成了三笔业务,总金额超过 300 万元,按约定应取得 4.6 万元。第一笔 2 万元到账后,剩余款项却迟迟没有拿到。

公司方面给出的理由是,王鸿丽曾向外部泄露公司内部信息,给企业造成损失,因此决定停止支付剩余提成。王鸿丽对此坚决否认,并要求公司拿出证据。双方各执一词,矛盾越来越深。

2009 年 10 月 28 日,王鸿丽第一次前往公司交涉。王鸿丽提前带上录音设备,希望留下双方谈话内容。

交涉过程中,双方发生激烈争执,现场还出现抢夺手机和威胁性言语。录音中,有人提到花 10 万元买一只手之类的话。离开公司后,王鸿丽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事情没有就此结束。王鸿丽认为,自己辛苦跑下来的业务,剩余提成应该得到一个明确说法。到了10 月 31 日下午 14 时左右,王鸿丽再次来到位于杭州金桂大厦的公司,这一次同行的还有丈夫郝刚和朋友祝某。

王鸿丽原本还是为了那笔钱而来,可谈话很快失去控制。根据后来检察机关公开的信息,粟志宏与陆张惠、汪飞、周志良等人对王鸿丽、郝刚实施了殴打和凌辱,王鸿丽左胸壁受到刀伤。

现场录音记录下了冲突持续的部分过程。王鸿丽夫妇被多人围住,郝刚头部等处遭到攻击,王鸿丽也没有幸免。

王鸿丽后来回忆,现场有人强行扯开衣服,还把啤酒从头上浇下。更让王鸿丽无法接受的是,在受到威胁和伤害的过程中,王鸿丽被迫写下承认泄露公司信息的材料。

王鸿丽后来表示,当时已经顾不上什么面子,只想着保住命,尽快离开现场。那份材料是不是出于真实自愿,显然不能只看纸面内容。

还要结合录音、伤情、现场人员证言等证据判断。按照法律原则,受到暴力或者胁迫形成的材料,不能脱离具体环境单独认定事实。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展开调查,相关人员陆续被控制。11 月 10 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开表示关注王鸿丽讨薪受伤事件。

浙江省总工会、杭州市总工会也介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前往医院看望王鸿丽夫妇,并表示必要时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13 天后,也就是 2009 年 11 月 23 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粟志宏等 4 人。这里需要说明。

当时官方公布的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罪,而不是已经确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属于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程序,并不等同于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

王鸿丽事件之所以引发较大关注,还因为事件背后牵涉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2.6 万元提成究竟应不应该支付,需要依据双方协议、业务记录和相关证据依法解决,但无论报酬存在多大争议,都不能靠围殴、威胁或者持刀伤人的方式处理。

此后,我国对劳动者报酬权益的保护不断完善。2011 年 2 月 25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此进入刑法,并于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当然,不能简单认为这项立法由王鸿丽一个案件直接推动,但王鸿丽事件确实成为当时社会关注欠薪治理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典型事件之一。

回头再看这场冲突,事情原本只是几万元提成争议。王鸿丽一次次上门讨要,公司方面坚持认为王鸿丽泄露商业信息,双方没有通过正常程序解决争议,最终矛盾不断升级。

到了最后,钱的问题还没有说清楚,却已经有人住进医院,有人被依法逮捕。王鸿丽那句想不通,或许正是整件事最让人感慨的地方,本来可以依法说清楚的事,最后却付出了远远超过几万元的代价。

信源:浙江检察网《施暴凌辱 “讨薪女工” 的 4 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