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男子花着老婆娘家的钱,天天在外找女人,美其名曰生活压力大需要宣泄。老婆和他离婚后,害怕孩子被他影响,就想为孩子改姓,彻底与他划清界限。谁知男子坚决不同意,他虽然不管孩子,但还想留个香火传宗接代。
在这场激烈的争执中,王女士死死盯着对面的前夫小李,心里只觉得阵阵恶心。眼前的男人不仅在婚姻存续期间毫无责任感,现在连离婚了还要拿孩子的姓氏来恶心人。王女士强烈要求把刚满十九个月的孩子的姓氏从李改成王,小李却死活咬定孩子生在李家必须姓李。
如果一方隐瞒离婚事实偷偷给孩子改了名,另一方要求恢复,公安机关也必须予以恢复。王女士听完这番话,内心充满不甘。王女士实在想不通,明明是小李做错了事,为什么法律不允许受害方自己做主。
虽然小李犯了错,但剥夺小李对孩子姓名的知情权并不符合现行法律精神。王女士深吸了一口气,脑海里不断浮现出小李曾经的种种恶劣行径。
时间拉回到王女士十八岁那年。那时候王女士涉世未深,铁了心要和小李在一起。王女士家里条件十分优越,遇到拆迁分了不少钱,而小李家境贫寒。
王女士父母见女儿非小李不嫁,怕逼急了女儿做傻事,只好勉强同意两人交往。两人毕业后打算做点小生意,王女士父母二话没说拿出六万元给两人开店。
店开起来之后,小李分文未出不说,连店里的生意也根本不打理,天天在外面吃喝玩乐,养成了吃软饭的恶习。王女士念及初恋感情深厚选择隐忍。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王女士父母还倒贴三十万元给女儿当陪嫁,生怕女儿婚后受半点委屈。
王女士怀孕期间,小李不仅不出钱不出力,还天天早出晚归。王女士只能长期躲回娘家安胎。直到孩子出生几个月大,王女士无意间抓到了小李出轨的确凿证据。原来小李拿着王女士娘家给的钱包养了好几个年轻女人。
小李甚至在外边把自己包装成单身汉到处诱骗女孩,让别的女人怀了孕就逼着对方去打胎。看到小李如此龌龊的真面目,王女士彻底绝望果断提出离婚。王女士觉得孩子跟着这样的亲爹,以后只会被人戳脊梁骨,因此才在调解室里坚决要求改姓。
回到调解现场,既然单方面改姓行不通,抚养费的问题就成了当前的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这项规定是我国法治建设在婚姻家庭领域全面升级的重要体现,切实保障了单亲母亲及未成年子女的生存权益。小李虽然不愿意带孩子,但在法律的强制约束下,必须承担做父亲的经济责任。经过反复交涉,两人最终达成书面协议,小李每个月按时支付一千五百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至于变更姓氏的争议,王女士决定暂时搁置。等孩子长到八周岁以上,具备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一定认知能力后,王女士再去询问孩子自己的意愿,让孩子自己决定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