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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一男子花600万买了套大别墅,可装修时,男子傻眼了,有根从负2楼顶到顶

浙江绍兴,一男子花600万买了套大别墅,可装修时,男子傻眼了,有根从负2楼顶到顶楼的承重柱子,“随便碰一下就掉渣”,一掰就碎,他赶紧找人做鉴定,竟惊讶的发现,柱子是“DU级构件”。鉴定报告上的专业术语看似冰冷,却让买房人程先生的心瞬间坠入冰窖。

这套价格高昂的别墅,耗尽了程先生半辈子的辛苦积蓄,本以为能为全家人提供一个宽敞舒适的生活环境,谁知开工第一天就遭遇了犹如晴天霹雳般的严重质量危机。

负责现场勘验的建筑结构工程师向程先生详细解释了鉴定报告的含义。在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鉴定标准体系中,这根被评定为DU级构件的承重柱,意味着其本身的物理承载力已经出现严重不足,根本无法满足正常住宅最基本的结构安全使用要求。

工程师带领程先生走到地下二层,指着那根贯穿整栋建筑的核心支柱。程先生亲手去抠了一下柱子表面,大块的混凝土碎屑如同饼干渣一般簌簌往下掉,内部原本应该坚硬无比的受力钢筋早已生锈腐蚀,整个柱体内部松散得如同马蜂窝。

如果施工队没有在装修初期及时发现这个致命的安全隐患,一旦全家人搬入这栋随时存在局部甚至整体坍塌风险的危房,后果根本不堪设想。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程先生跑遍了当地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查阅了大量国家正式颁布的建筑类法律法规。程先生查实,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开发商必须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全责。

特别是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开发企业必须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绝对的质量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是任何房地产企业都不容逾越的法律红线。

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更为程先生的后续维权提供了极为坚实的法律后盾。

该司法解释明文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份DU级构件鉴定报告,正是程先生所购买房屋主体结构严重不合格的铁证。

起初,那家江苏的房地产开发商也如同程先生面对的开发商一样态度傲慢,坚决拒绝退房,只同意派几名工人进行简单的水泥粉刷维修。那名江苏业主没有选择妥协退让,而是直接将相关开发商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最终当地人民法院严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涉案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判决开发商全额退还所有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有了详实的国家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以及真实的司法判例作为支撑,程先生彻底放弃了与开发商进行无意义口舌之争的念头。程先生将厚厚的现场勘验照片、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原件以及购房合同整理成册,正式委托律师起草民事起诉状。

程先生能否如同那名江苏业主一样,通过法律武器成功解除合同并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法院又将如何审查那份关键的DU级构件鉴定报告的法律效力,一切的答案都还隐藏在即将到来的庭审交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