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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名男子在服装公司试工不到1个小时,老板发现他技术不过关,给了他50元让他

广州,一名男子在服装公司试工不到1个小时,老板发现他技术不过关,给了他50元让他走,男子不肯走,坚持干完一天后,老板给了他320元,让他明天不要来了。

没想到,男子反手起诉公司违法辞退,索要9500元赔偿金,劳动仲裁支持了他的诉求,法院判了! 这家企业在广州经营服装加工业务,长期承接成衣制作与定制订单,裁剪岗位是生产环节的重中之重,对技术要求极高。

招聘裁剪工时,企业没有走常规的面试问答流程,而是直接安排应聘者上手实操,用真实订单检验手艺。 那名男子如约到场,接过布料就开始裁剪。可干了还不到一个小时,负责人在旁边看出了问题,裁剪线条歪歪扭扭,成品尺寸对不上标准,这样的活计根本没法交付给客户。

男子听完,却没有转身离开。他依旧站在工位前,跟着车间的节奏,把当天剩下的活儿一件件做完,没有偷懒,没有中途撂挑子,一直干到下班点。负责人看在眼里,也没有阻拦,毕竟人家确实在干活。

当天收工后,负责人按照他实际干满一天的工时,又结算了一笔工资,320元。两笔钱加起来,这一天的劳动所得算是给清楚了。负责人再次跟他确认,今天纯粹是一次技能测试,综合来看还是不符合岗位要求,明天不用再来了。

男子的说法是,自己老老实实干了一整天活,服从了公司的安排和现场管理,这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这么打发他走,属于违法解除,要求赔偿9500元。仲裁机构审理后,采信了他的主张,裁定企业赔钱。 企业不服这个结果,转头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案子到了法院手里,审理的重点没有停留在"干没干活"这个表面问题上,而是回到了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标准:企业有没有想长期用这个人的意思,有没有对他实行常态化的用工管理。

法院查明,企业从一开始就认定男子技术不合格,压根没打算录用他,这一点从始至终没变过。转账记录、沟通记录都能佐证,两次给钱都是针对具体劳动时长的即时结算,不是按月发的工资。

更关键的是,企业没给他建档案,没排考勤,没定后续的薪资和用工期限,这些正式用工该有的东西一样都没有。 一审法院据此认定,双方之间只是短期试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企业不需要赔那9500元。男子不甘心,又提起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