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高层这会儿恐怕也有些坐不住了,就在7月12日,美菲等14国刚借南海仲裁旧案对华施压,越南外交部却偏偏选择同一天出面,强调要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02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迎来公布10周年。美国、菲律宾、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14个国家共同发表声明,再次宣称2016年的裁决对中菲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重提所谓“历史性权利没有法律依据”。
同一天,欧盟也单独发表声明,要求有关方面尊重并执行裁决。沉寂多年的旧案,又被重新推回聚光灯下。
可真正引起注意的,并不只是这份14国声明,而是越南随后作出的单独表态。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表示,海上争端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并遵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随后,越方又强调,《公约》为海洋权利提供“唯一法律基础”,并“全面、完整地界定”各国能够主张的海洋权益。
这段话很有分寸。越南没有加入美国、菲律宾等14国的联合声明,也没有直接说南海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更没有在声明中点名中国。
但它选择在裁决公布10周年当天,公开强调《公约》是海洋权利的唯一法律基础,这显然比一句普通的“和平解决争端”更具体。
越南为什么会强调这一点,还要看它自己的海洋主张。
2024年7月17日,越南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南海中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案,希望依据《公约》第76条确认其延伸大陆架权利。
越南同时声明,这项提交不影响未来与相关沿海国家进行海洋划界,并再次重申自身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主张。
也就是说,这份大陆架材料并不是今年7月才突然递进联合国,而是在2年前已经提交,目前仍处于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相关程序中。
越南此时重申《公约》的法律地位,与自身长期推动的海洋权益主张存在现实联系。它既没有完全站进14国声明的队伍,也没有选择保持沉默,而是用自己的语言,把重点放在《公约》和海洋权利规则上。
其他东盟国家的选择同样值得留意,14国名单中,东盟成员只有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新加坡等国家都没有参与联署。
越南虽然另行表态,但表达方式明显不同于14国声明,没有照搬“裁决最终且具有约束力”的说法。
与此同时,中国与东盟围绕《南海各方行为准则》的磋商仍在继续。2026年1月和5月,双方高级官员先后举行会议,讨论推进“准则”谈判。
东盟方面此前表示,谈判已经完成多轮文本审读,并希望继续推动形成一份有效、实质性的规则文件。
中国的回应则延续了过去10年的立场。
7月13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认为仲裁违反国家同意原则,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等超出仲裁庭管辖范围的问题,因此裁决“非法、无效、没有拘束力”。
中方再次表示,不接受、不承认裁决,也不接受任何以裁决为依据提出的主张和行动。
网上流传很广的“不管是八国联军还是十四国联军,中国人民不信邪也不怕邪”,并不是外交部正式声明中的原话,而是随后媒体评论文章中的表达。
外交部正式文件的措辞相对克制,重点仍放在仲裁程序、管辖权争议,以及通过当事国协商谈判处理南海问题上。
我认为,越南此次表态最值得琢磨的地方,不是它有没有说出“中国”两个字,而是它刻意选择了自己的表达方式。
14国声明把重点放在维护仲裁裁决,越南则把重点放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两边的语言看起来接近,但政治含义并不完全相同。
河内并不愿意被简单归入任何一边。越南在南海有自己的岛礁和海洋权益主张,也希望利用国际法扩大自身主张的解释空间。
可与此同时,中国又是越南重要的经贸伙伴和邻国,两国还维持着复杂而密切的政治联系,完全跟随美菲,会压缩越南的外交回旋空间;完全不发声,又不符合它维护自身海洋利益的需要。
这更像一次经过计算的独立表态,而不是突然加入某个阵营。
越南没有在14国声明上签字,却借10周年节点强调“《公约》是唯一法律基础”,既保留了与西方海洋法叙事的接口,也避免直接复制针对中国的措辞。
把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没有参与14国声明,直接解释成它们认同中国立场,也并不准确。
这些国家同样重视《公约》,也有自己的海洋利益和政策判断。它们没有联署,只能说明东盟内部对如何处理南海问题存在不同节奏,不能简单等同于某种统一阵营。
南海真正复杂的地方,就在于每个国家手里都有两本账。一本是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谁都不愿轻易让步;另一本是贸易、投资和地区稳定,没有哪个沿岸国家愿意看到长期对抗失控。
10年过去,仲裁裁决并没有让争议自动消失,也没有替各方完成海洋划界。它仍然被一些国家视为法律依据,也继续被中国明确拒绝。现实中的南海秩序,依旧要靠海上管控、外交沟通和长期谈判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