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志红醍醐灌顶的话:
“喜欢一个人最大的意义,
不是非要在一起走到最后,
而是
想到你,我就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想到你,我就觉得生命是有光的,是有温度的。
我想把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一切都带给你,
并且在人生这趟旅程中,
成为更好的自己。”
年少时,我们总以为,
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拥有。
牵了手就要白头,
说了爱就要一生。
一旦没能走到最后,
就觉得天塌了,白爱了,全毁了。
后来才明白,
喜欢,从来不是占有的同义词。
有些人出现在你生命里,
不是为了和你过一辈子,
而是为了让你在爱他的那段时间里,
重新认识了一遍自己。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
原本浑浑噩噩的日子,
因为心里住进了一个人,
突然就有了奔头。
你开始早起,开始健身,
开始读那些以前翻两页就犯困的书。
你想把最好的一面给他看,
于是在这个过程中,
你不知不觉,真的变好了。
他也许什么都没做,
只是在那里静静地发着光,
你就顺着那道光,
走出了原来那个灰扑扑的角落。
这就是喜欢最大的意义
不是你得到了谁,
而是他激活了那个更好的你。
这世上很多感情,走不到最后。
当初说好一辈子的人,
走着走着就散了。
但散了,就说明白爱了吗?
不是的。
爱过的人,像在你生命里点过一盏灯。
灯灭了,光还在。
他离开很久了,
可你身上那些因他而好的习惯,还在。
你因为他说"早睡对身体好",改掉了熬夜。
你因为他爱干净,学会了把房间收拾整洁。
你因为他喜欢有才华的人,逼自己读了很多书。
后来他走了,
没留住他,但留住了那个被他照亮过的自己。
所以,
别因为一段感情没有结果,就否定它的意义。
有些人的出现,
就是来渡你一程的。
他陪你走了一段夜路,
然后消失在黎明前。
你要做的,
不是站在原地哭着问他为什么不继续走,
而是带着他给过你的那点光,
继续赶路,活成更好的自己。
真正的喜欢,
不是"我必须拥有你"的执念,
而是"想起你,我就觉得人间值得"的温柔。
不是"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的依附,
而是"因为你,我更有力量活好自己"的笃定。
你来过,我变好了,就够了。
至于能不能走到最后
那是命运的事。
而成为更好的自己,
是你自己的事,谁也拿不走。
谢谢你路过我的生命,
点亮过我的夜空。
哪怕只是一瞬,
那一瞬的光,也够我温暖很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