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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7月18日报道,浙江温州,一男子租了家铺面,他第一次被电击时,房东没

“冤不冤?”7月18日报道,浙江温州,一男子租了家铺面,他第一次被电击时,房东没重视,结果第二次被电击后不幸身亡,家属将房东告上法院索赔,但房东很委屈,表示合同上写了“发生安全事故由租客负责”,法院这样判!网友:心也太大了!

王某租下了瓯某公司的临街铺面,做一些熟食生意,在签合同时,上面写明“租期内水电使用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租客承担责任”,王某没啥异议,直接签了字。

可店铺正式营业后,王某发现,这间铺面要同时带220伏日常用电和380伏熟食加工设备,但店里的电线太细,根本带不动大功率的设备,所以频繁跳闸,设备也带电,王某和瓯某反映了好多次,可瓯某一直不重视。

有次,王某在挂烤鸭的房间被电流击中,电工上门后说电线太细带不动,可最后只简单拉了根线、换了个开关,根本问题还是没解决。

后来王某去处理冷冻冷藏柜时,又被电击了,这次伤势严重,没能抢救回来,家属悲痛万分,将瓯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可瓯某却拿合同免责条款说事,觉得自己不该赔钱。

可法官表示,保障租客的安全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靠合同免除,这类条款本来就无效,何况瓯某明知线路有危险,收到王某反馈还不及时整改,所以应该对王某的死负责任。

经过调解,瓯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一次性赔偿了王某家属50万!

网友看后表示,都是侥幸心理害的,人家反映过那么多次,房东都不重视,出事了又拿合同说事,肯定是不行的,就算赔偿了,王某也回不来了,实在是可惜啊!

信息来源:《租客在房内触电身亡,房东赔偿50万元!房东很委屈:明明合同上写了“发生安全事故由租客负责”,法院:安全保障义务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免除》逐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