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没挪车,至于下此毒手吗”?四川成都,女司机为图方便,将车子停在路上,凌晨拒接4个挪车电话,一觉睡醒却发现爱车被人划成大花猫,全车360度无死角,到处都是划痕。
损失高达1万元,可报警后她找不到凶手,只好找来媒体曝光,希望为自己讨个公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肖女士早晨走到车旁,先看到引擎盖上密集的白色划痕,随后检查车门、翼子板和车尾,几乎每一面都有损伤。车辆旁边还放着一块红砖。
肖女士没有证据证明红砖就是工具,只能先拍照报警。翻看手机时,肖女士发现凌晨1时左右有一个陌生号码连续来电4次。肖女士前一晚23时许把车停在小区巷道靠墙处,车窗留了联系电话,也清楚车辆可能挡住旁边4辆车。
来电者确实住在隔壁,但来电者否认划车,并称凌晨1时看到车辆时,车身已经受损。现场又没有覆盖事发位置的监控,案件最关键的一环就此缺失。
车辆受损后找不到具体行为人,并不意味着损失只能由车主承担。2025年1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公布过一起案件。张先生把私家车停在某商场路面停车场,支付8元停车费后离开。
取车时,张先生发现后备箱、车衣和车漆被人为划坏。停车场工作人员承认摄像头没有开启,交管部门也只能出具事故原因无法查清的证明。张先生保留受损照片、支付记录和2000元维修收据,随后起诉停车场经营公司。
大兴区人民法院认为,收费经营者没有证明已经尽到巡查和安全保障义务,监控停用又直接增加了查找侵权人的难度,因此判令经营公司赔偿2000元。主审法官郭艳飞同时说明,经营公司日后找到实际划车者,仍可依法追偿。
这份判决对肖女士有参考价值,却不能直接照搬。肖女士停车的位置是否属于物业规划车位,物业是否收费,物业服务合同有没有车辆管理内容,事发路段是否长期存在监控缺口,都会影响责任。
物业没有在每个角落安装摄像头,不等于必然赔偿;物业明知某处纠纷频发,又长期不巡查、不整改,责任判断便会发生变化。
保险问题也没有一句“人为划伤不赔”那么简单。2020年9月19日起实施的车险综合改革,推动将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责任并入车损险,同时删减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约定。
不过,单纯的无碰撞车身划痕通常属于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版条款还规定,因投保人与别人发生民事、经济纠纷造成的划痕损失属于责任免除。
肖女士能否获赔,要看保单是否附加划痕险、划痕是否伴随砖块撞击形成的凹陷,以及保险公司能否证明免责条款已经提示说明,不能只看肇事者是否找到。
停车纠纷一旦靠报复解决,后果往往超过最初争执。2015年12月,四川达州通川区一名停车场保安杨某某与保时捷车主因15元停车费发生争执。杨某某随后用旧钥匙划伤车辆左右车门和尾部,多处维修费用预计数万元。
通川区警方调查后抓获杨某某,并按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立案。这个案件能查清,靠的是争执经过、接触车辆的条件、损伤时间和供述相互印证,并非只靠一个怀疑对象。
回到成都这辆黑色轿车,4次未接来电只能证明有人急着挪车,不能证明来电者实施划车。肖女士停车妨碍通行需要承担相应后果,未知人员故意毁损车辆则是另一项独立行为。
警方还需要寻找周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巷道出入口影像、目击证言和工具痕迹。究竟是谁在不足两小时内动了手,仍要由完整证据作答。
信源:网易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