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江苏南通,一男子刚出生30天,父亲就抛妻弃子走了,父亲回家跟母亲离婚,他才见父亲

江苏南通,一男子刚出生30天,父亲就抛妻弃子走了,父亲回家跟母亲离婚,他才见父亲第一面,他被母亲送到外婆家,由舅舅养大。

可20年后,60多岁的父亲在路边昏迷,被送进医院治疗2年,欠了40多万医药费离世,医院给男子打电话,要求他支付40万医疗费和逾期利息,男子还以为是诈骗电话。

医院还提出了更过分的要求,男子气的不轻断然拒绝,医院竟把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医院找到小王时,父子早已多年没有来往。小王满月后,王某离开南通的家,母亲为了挣钱,只能把孩子送到外婆家。

外婆、外公年纪较大,日常照料主要落在舅舅身上。小王长到约二十岁时,王某回家办理离婚手续,父子才真正见上一面。手续办完,王某再次离开,此后没有共同生活,也没有承担实际抚养。

2022年底,王某在路边突然昏迷,被人发现后送进医院。王某无法表达意见,身边也没有家属。按照急危重症救治规定,医院不能因为无人缴费便停止抢救,只能先实施必要治疗,再确认身份、寻找亲属。

王某被抢救过来后,身体状况一直较差,住院接近两年,医疗费累计四十多万元。

住院期间,医院并非只打过一次电话。医院曾联系小王,也通过小王所在地的街道、民政部门和派出所传递病情,希望小王参与缴费和后续安置。

小王一直说明,王某离家多年,双方没有实际往来,小王不会承诺承担费用,也不会办理出院接收。医院没有小王签署的担保书,没有欠费确认书,也没有证据证明小王同意替王某付款。

2024年10月,王某经抢救无效去世。医院需要追讨欠费,便把小王列为被告。医院提出,王某留下的遗产应当清偿医疗费,如果遗产不足,小王还应使用个人财产补足欠款并承担逾期利息。

小王听后十分气愤。小王认为,医院没有理由把王某本人形成的医疗债务,直接认定为小王的个人债务。

案件进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后,小王没有只讲家庭往事。小王提交了舅舅、伯伯和所在社区出具的书面材料,证明王某在小王出生不久后离家,小王长期由母亲和舅舅一方抚养。

法院同时核对医院的联系记录和治疗经过,确认王某接受治疗后,王某与医院之间形成医疗服务关系,四十多万元费用属于王某生前债务。

审理中,法院把几个问题分开判断。王某欠医院的钱,应当依法清偿。小王是王某的法定继承人,但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不等于医疗合同债务人的身份。

医院可以从王某遗产中受偿,却不能仅凭父子关系,要求小王拿工资、存款或者个人房产支付遗产不足部分。

小王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法院仍要求小王配合清理王某遗产,既防止遗留财产无人处理,也保障医院的合法债权进入清偿程序。

最终,法院判决小王在清理出的王某遗产范围内支付医疗费,医院要求小王用个人财产补足欠款及承担其他责任的请求没有得到支持。

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小王后来从外地赶到崇川法院,向民一庭法官助理赵舒送上锦旗,表达对裁判结果的认可。

这起案件不能按普通赡养纠纷处理。成年子女对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能负有赡养义务,但赡养请求通常由在世父母提出,审查的是父母生活状况和子女负担能力。

王某去世后,医院追讨的是医疗服务产生的债权,医院不能代替王某追索生前没有提出的赡养费,更不能把赡养责任折算成四十万元欠款。

法院认可医院先行救治和依法追偿的权利,同时限定追偿范围,没有让小王以个人财产承担王某全部债务。

信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