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威部门是时候给“四叶花”图形和样式定调了,是属于LV一家独有?还是属于基础图形全民共享?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也到了必须该解决的时候了。 对于这个问题欧美日都有现成的答案,我们还需要考虑吗?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法应该给出最终答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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