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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支付5800元给一个漂亮女子,二人相约去酒店开房约会。折腾了几分钟的时候男子

男子支付5800元给一个漂亮女子,二人相约去酒店开房约会。折腾了几分钟的时候男子的避孕物品脱落,女子当时就讹上男子了:你这个就是侵犯我!随后女子让男子支付8万元给她,这事就算两清,不然她就要打电话报个警了。男子不答应,女子真的就打电话了,说自己在酒店里遭遇男子侵犯。

有个姓王的女子,今年35岁,平日里没有稳定的工作,多数时间都在外闲逛打发日子。她本身长相气质都不算差,稍微收拾打扮一下,走在路上也能引来不少目光。

时间久了,王某便动了歪心思,觉得凭着自己的条件,没必要辛辛苦苦上班赚钱,靠一些投机取巧的法子,来钱既快又轻松。抱着这样的想法,她常常刻意出入一些公共场所,等着遇到愿意为她花钱的人。

这天,王某像往常一样在外闲逛,刚好遇上了一名男子。男子一眼就注意到了气质不错的王某,主动上前搭话。两人聊了没几句,就把话说开了,男子提出愿意支付5800元,约王某一起去酒店开房约会。

王某一听价钱合适,当场就答应了下来,两人很快达成了一致,随后便结伴往酒店走去。一路上两人有说有笑,进酒店大堂、乘电梯的时候都表现得十分亲密,不知情的人看了,多半会以为是一对关系要好的情侣。

进了酒店房间之后,两人便按照之前的约定发生了亲密接触。可事情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出了个小意外:男子使用的避孕物品不小心脱落了。本来这只是过程中的一个小状况,双方好好商量就能解决,算不上什么大事。可王某看到这个情况,心里瞬间打起了小算盘,觉得这是个讹钱的好机会。

她当场就变了态度,一口咬定男子的行为是在侵犯自己,还提出让男子立刻拿8万块钱出来补偿,只要钱到位,这件事就一笔勾销,两人各走各的。要是男子不肯答应,她马上就打电话报警,告男子强奸,让男子承担法律责任。

男子听完又气又懵,明明是事先说好的交易,钱也已经支付了,怎么出了点小意外就成了侵犯?他心里清楚王某这是借机敲诈,自然不肯平白无故拿出这么大一笔钱。两人僵持了半天,男子始终没有松口的意思。

王某见吓唬不住对方,也来了狠劲,真的拿起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在电话里哭得泣不成声,说自己在酒店房间里遭遇了男子的侵犯,说得有鼻子有眼,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没过多久,民警就赶到了酒店,分别对两人进行了询问,又仔细勘查了房间里的情况,还检查了双方的身体状况。这一查就查出了不对劲:不管是王某身上,还是男子身上,都没有任何挣扎、撕扯留下的痕迹,衣物也都完好整齐,房间里的物品摆放有序,完全没有打斗反抗过的迹象。

随后民警又调取了酒店的公共监控,画面清清楚楚地显示,两人是并肩走进酒店的,全程举止自然,甚至还有不少亲密的互动,根本不存在胁迫、拖拽的情况。再加上两人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也被一一核实,5800元的转账记录明明白白,足以证明这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交易,并非强迫行为。

所有证据摆在眼前,王某的谎言不攻自破。警方最终认定,这根本不是一起侵犯案件,而是王某借着意外状况,故意捏造事实,想要敲诈勒索男子的钱财。原本是自己主动报警喊冤,结果查来查去,自己反倒成了违法的那一方,王某这下彻底傻了眼,再怎么辩解也没用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便没有真正拿到钱,属于犯罪未遂,也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某索要的8万元已经达到了相应的数额标准,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处罚。钱一分没捞着,还留下了案底,往后的生活、工作都会受到影响,可谓是得不偿失。

其实也挺让人感慨的。首先就是那句老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个人想要过好日子,就得靠自己的双手踏踏实实去打拼,总想着走捷径、耍小聪明,靠坑蒙拐骗赚钱,迟早要栽跟头。

35岁正是能干活、能奋斗的年纪,哪怕找份普通工作,赚得少点,也花得心安理得,偏要走歪路,最后毁的是自己的人生。

不管是男士还是女士,都要洁身自好,这种私下的钱色交易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还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类似的敲诈勒索、“仙人跳”的案子屡见不鲜,很多人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赴约,最后要么被讹走一大笔钱,要么惹上一身麻烦,实在是划不来。

最后也想提醒大家,要是真遇到了敲诈勒索的情况,千万不要因为害怕名声受损就选择私了,越是妥协,对方越会得寸进尺。

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法律才是保护自己最靠谱的武器。做人做事守好底线,不贪小便宜,不碰歪路子,才能安安稳稳过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