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饺子不蘸酱油,居然被关两年?
1991年,广东商人王渊就碰上了这种事。
他在内蒙古饺子馆吃饭,没蘸酱油。
当地公职人员张某喝醉了,非逼他蘸。
王渊用粤语骂了句“顶你个肺”,张某觉得被冒犯。
张某直接让下属以“盗窃罪”把人抓了。
没有证据,没有证人,连卷宗都是伪造的。
王渊在狱里解释自己是因为吃饺子被抓,没人信。
狱友觉得他“装疯卖傻”,反而打得更狠。
他关了一年多,连家人都联系不上。
1993年,司法系统大排查,检察官发现这案子漏洞太大。
一查,原来是张某滥用职权报复。
最后张某判了三年,王渊无罪释放,赔了24万。
但两年牢狱,心理创伤,能赔得清吗?
你们觉得,这种“小事”被放大成冤案,问题出在哪?

